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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7月0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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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接A37版)

 ⑥ 银行账户确认书

 ⑦ 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或负责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如果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需有法定代表人对该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无原件,需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⑧ 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机构客户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

 ⑨ 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正反面)

 ⑩ 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

 ? 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授权经办人签字的《机构投资者问卷调查》

 ? 如以相关产品名义开立基金账户,还须提供相关产品的批复及证明文件(如资产管理合同首末页、产品合同首末页、产品设立证明文件等)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一般应由托管人负责开立基金账户,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① 证监会、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批准托管人资格的批复的复印件,并加盖托管行的托管部公章

 ② 托管人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金融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托管行的托管部公章

 ③ 托管协议的首页、盖章页复印件,并加盖托管行的托管部公章

 ④ 托管人出具的委托经办人办理开户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托管行的托管部公章

 ⑤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托管行的托管部公章

 ⑥ QFII委托托管人办理基金账户业务的授权委托书,其中应包含授权对象、授权对象可代理的业务、授权期限等内容

 ⑦ 中国证监会颁发的QFII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投资额度的审批证明,并加盖托管行的托管部公章

 注:关于专业投资者的认定方法(机构)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除(一)、(二)、(三)项列明的机构可直接认定成专业投资者以外,根据第(四)项认定为专业投资者的流程如下:

 ① 填妥《专业投资者确认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

 ② 加盖公章的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的资产证明(可提供最近一年末的资产负债表)

 ③ 加盖公章的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证明(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④ 具有2年及以上从事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在《专业投资者确认书》中勾选)

 已在除本公司直销中心外其他销售机构开立基金账户的客户,需在直销中心开立交易账户(所需资料同开户)。

 (2)认购基金:

 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将足额认购资金以转账方式,划入本公司销售汇总专户,并确保在当日16:30前到账,不接受除转账以外的其它交款方式。

 1)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 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身份证或中国护照等)

 ② 转账凭证复印件

 ③ 填妥并签字的《基金认/申购申请表》

 2)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 填妥并加盖预留印鉴及授权经办人签字的《基金认购/申购申请表》

 ② 转账凭证复印件

 如果公司直销系统中记录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与投资者的认、申购基金的风险不匹配,直销中心可要求客户填制《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确认书》并传真到直销中心后再做业务。

 (3)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

 ① 通过直销柜台新开户或以前没有做过风险承受能力测评的投资者需填写《个人投资者问卷调查》或《机构投资者问卷调查》。

 ② 上述问卷调查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的测评结果与投资者希望购买的基金的风险等级不匹配,需填写《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确认书》。

 (4)交款:

 投资者需按照鹏华基金管理公司直销中心的规定,在办理认购前将足额资金汇入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清算账户。

 户名: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星河支行

 银行账号:4000040519200062443

 大额实时现代支付系统号:27708405(同行),102584004055(跨行)

 投资者所填写的汇款单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认购的基金名称、基金代码和投资者名称,并确保募集期间工作日当日16:30前到账。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资金,造成认购无效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直销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若投资者当日未将足额资金划付到账,则以资金到账日作为认购申请的受理日(即有效申请日)。

 至募集期结束,出现以下任一无效认购情形的,认购款项将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划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该退回款项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①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③ 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 投资者在募集期结束后认购资金仍未到账的;

 ⑤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

 造成无效认购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直销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

 用。

 2、若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则投资者交纳的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利息

 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及其折算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登记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业务规则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办理本基金的权益登记。

 五、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决定停止基金发售,且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募集结束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则基金募集失败。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交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六、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设立日期:1998年12月22日

 法定代表人:何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电话:0755-82021233

 传真:0755-82021155

 联系人:吕奇志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成立时间:1988年8月22日

 注册资本:190.52336751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74号

 托管部门联系人:张小燕

 电话:021-52629999

 传真:021-62159217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电话:(0755)82021233

 传真:(0755)82021155

 联系人:吕奇志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502室

 电话:(010)88082426

 传真:(010)88082018

 联系人:李筠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银行大厦801B室

 电话:(021)68876878

 传真:(021)68876821

 联系人:李化怡

 (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农业大道568号新世界国贸大厦I座1001室

 联系电话:(027)85557881

 传真:(027)85557973

 联系人:祁明兵

 (5)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0号富力中心24楼07单元

 联系电话:(020)38927993

 传真:(020)38927990

 联系人:周樱

 2、银行销售机构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刘玲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3、券商销售机构

 (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电话:010-66568430

 联系人:邓颜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谢国梅

 联系电话:010-52723273

 传真:028-86150040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95584

 网址:www.hx168.com.cn

 4、第三方销售机构

 (1)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03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法定代表人:董浩

 联系人:陈铭洲

 联系电话:010-56580666

 传真:010-56580660

 客服电话:400-618-0707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2)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联系人:喻明明

 联系电话:025-66996699-884131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3)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400-821-5399

 传真:021-38509777

 联系人:何菁菁

 网址:www.noah-fund.com

 (4)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大厦903~906室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传真:021-50325989

 联系人:陶怡

 网址:www.howbuy.com

 (5)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何雪

 联系电话:021-20662010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com

 (6)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10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高莉莉

 联系电话:020-87599527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7)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

 法定代表人:李晓涛

 客服电话:(0571)56768888

 传真:0571-88911818

 联系人:蒋泽君

 网址:www.10jqka.com.cn

 (8)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总部A座17层

 法定代表人:陈超

 客服电话: 95118

 网址:fund.jd.com

 联系人:江卉

 传真:010-89189566

 (9)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8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客服电话:400-821-0203

 传真:021-50710161

 联系人:徐亚丹

 网址:www.520fund.com.cn

 (10)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胡燕亮

 客服电话:400-025-6569

 联系人:李娟

 网址:wacaijijin.com

 募集期内,本基金还有可能新增或调整销售机构,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四)登记机构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联系电话:(0755)82021106

 传真:(0755)82021165

 联系人:吴群莉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广东嘉得信律师事务所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A座201D

 负责人:闵齐双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A座201D

 联系电话:0755-33391280

 传真:0755-33033086

 联系人:闵齐双

 经办律师:闵齐双、唐伟城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陈熹

 经办会计师:单峰、陈熹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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