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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7月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东大名路815号高阳商务中心底楼多功能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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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曾明先生主持。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长杨殷龙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胡文魄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管的列席本次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变更承诺事项履行期限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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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上实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上实置业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上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合计1,018,679,959股。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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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徐晨、朱玉婷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和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