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牛山”或“公司”)于2017年6月22日和2017年6月28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4)和《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7),截至上述进展公告披露之日,公司第一大股东罗牛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牛山集团”)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4,38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0.38%,增持金额2,777.40万元,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1,756,638股,占公司总股本16.65%。
今日,公司接到罗牛山集团通知,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继续增持公司股份5,65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增持金额约3,640.56万元。现将有关继续增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公司第一大股东罗牛山集团
二、增持方式: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三、本次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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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份增持完成后,罗牛山集团总计持有公司股份197,412,938股,占公司总股本17.14%。
四、本次增持计划累计完成情况
自2017年6月27日至2017年7月3日期间,罗牛山集团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040,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7%,增持金额累计约6,417.96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罗牛山集团已完成关于增持罗牛山股份金额在0.5亿元至1亿元之间的承诺。
五、其它说明
1、罗牛山集团承诺:依据《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增持期间、增持完毕六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罗牛山股份。
2、罗牛山集团不排除未来3个月内继续增持的可能。若有相关进展情况,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4、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