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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7月03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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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13年4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309号)的核准公开发售,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5月21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管理本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5月21日(特别事项注明除外),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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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9]5 号文批准,于1999 年3 月25 日成立,是中国第一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是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地上海,总部在北京并设深圳、成都、杭州、青岛、福州、南京、广州分公司。公司获得首批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QDII 资格和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邓红国先生,董事长,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曾任物资部研究室、政策体制法规司副处长;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外资金融机构管理司、银行监管一司、银行管理司副处长、处长、副巡视员;中国银监会银行监管三部副主任、四部主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法定代表人。2014年12月2日起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赵学军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博士,中共党员。曾就职于天津通信广播公司电视设计所、外经贸部中国仪器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商品交易所、天津纺织原材料交易所、商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证券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0年10月至今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高峰先生,董事,美国籍,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博士。曾任所罗门兄弟公司利息衍生品副总裁,美国友邦金融产品集团结构产品部副总裁。自1996年加入德意志银行以来,曾任德意志银行(纽约、香港、新加坡)董事、全球市场部中国区主管、上海分行行长,2008年至今任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行长、德意志银行集团中国区总经理。

 陈春艳女士,董事,硕士研究生。曾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资金信贷部、信托开发部、信托事务部、信托业务一部、投资管理部信托经理、高级经理。2010年11月至今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管理部部门负责人、部门经理。2016年8月至今任中诚宝捷思货币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

 Jonathan Paul Eilbeck先生,董事,英国籍,南安普顿大学学士学位。曾任Sena Consulting公司咨询顾问,JP Morgan固定收益亚太区CFO、COO,JP Morgan Chase固定收益亚太区CFO、COO,德意志银行资产与财富管理全球首席运营官。2008年至今任德意志银行资产管理全球首席运营官。

 韩家乐先生,董事,1990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1990年2月至2000年5月任海问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1994年至今任北京德恒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1年11月至今任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王巍先生,独立董事,美国福特姆大学文理学院国际金融专业博士。曾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辽宁分行。曾任中国银行总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美国化学银行分析师,美国世界银行顾问,中国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万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年至今任万盟并购集团董事长。

 张维炯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教授、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博士。曾任上海交通大学动力机械工程系教师,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副院长。1997年至今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副院长。

 汤欣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清华法学》副主编,汤姆森路透集团“中国商法”丛书编辑咨询委员会成员。曾兼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一、二届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现兼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委员会首任主任。

 朱蕾女士,监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首都医科大学教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科员,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展战略官、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董事会秘书。2007年10月至今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经理。

 穆群先生,监事,经济师,硕士研究生。曾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助教,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德恒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管。2001年11月至今任立信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龚康先生,监事,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2005年9月至今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历任人力资源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

 曾宪政先生,监事,法学硕士。1999年7月至2003年10月就职于首钢集团,2003年10月至2008年6月,为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证券部律师。2008年7月至今,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稽核部、法律部,现任法律部总监。

 宋振茹女士,副总经理,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师。1981年6月至1996年10月任职于中办警卫局。1996年11月至1998年7月于中国银行海外行管理部任副处长。1998年7月至1999年3月任博时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1999年3月至今任职于嘉实基金管理公司,历任督察员和公司副总经理。

 王炜女士,督察长,中共党员,法学硕士。曾就职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北京市陆通联合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智浩律师事务所、新华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部总监。

 邵健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历任国泰证券行业研究员,国泰君安证券行业研究部副经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

 李松林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国元证券深圳证券部信息总监,南方证券金通证券部总经理助理,南方基金运作部副总监,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曲扬女士,经济学硕士,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信息系,具有13年证券从业经验。2004年至2007年,任中信基金固定收益研究员、交易员;2007年至2010年6月,任中国光大银行债券自营投资业务副主管;2010年6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经理助理,现任职于固定收益业务体系全回报策略组。2011年11月18日起至2012年11月21日任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基金经理。2011年11月18日至今任嘉实债券基金经理,2012年12月11日至今任嘉实纯债债券基金经理, 2014年4月18日至今任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基金经理,2015年4月18日至今任嘉实中证中期国债ETF、嘉实中证金边中期国债ETF联接、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基金经理,2016年3月18日至今任嘉实稳瑞纯债债券、嘉实稳祥纯债债券基金经理,2016年3月30日至今任嘉实新起航混合、新财富混合基金经理,2016年4月26日任嘉实新常态混合、嘉实新优选混合及嘉实新思路混合基金经理,2016年5月17日至今任嘉实稳丰纯债债券基金经理,2016年7月15日至今任嘉实稳鑫纯债债券基金经理,2016年8月25日至今任嘉实安益混合基金经理,2016年9月13日至今任嘉实稳泽纯债债券基金经理,2016年12月1日至今任嘉实策略优选混合、嘉实主题增强混合基金经理,2016年12月14日至今任嘉实价值增强混合基金经理,2016年12月21日至今任嘉实新添瑞混合基金经理,2017年2月28日至今任嘉实新添程混合基金经理,2017年3月9日至今任嘉实稳元纯债债券基金经理,2017年3月16日至今嘉实稳熙纯债债券基金经理,2013年5月21日至今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

 本基金无历任基金经理。

 3、债券投资决策委员会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债券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公司固定收益业务首席投资官经雷先生、固定收益体系资深基金经理王茜女士、万晓西先生、胡永青先生、以及投资经理王怀震先生、嘉实国际CIO Thomas Kwan先生。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1998年,现有员工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7年03月31日,中国银行已托管576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541只,QDII基金35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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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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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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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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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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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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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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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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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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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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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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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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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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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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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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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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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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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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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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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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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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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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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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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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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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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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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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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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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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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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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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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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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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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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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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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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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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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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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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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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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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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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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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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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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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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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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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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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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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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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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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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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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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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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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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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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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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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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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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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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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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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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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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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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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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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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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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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9)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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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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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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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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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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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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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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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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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7)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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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8)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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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9)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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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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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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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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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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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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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5)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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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6)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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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7)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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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8)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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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9)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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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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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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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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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3)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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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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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5)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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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6)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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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7)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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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8)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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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9)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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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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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1)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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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2)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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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3)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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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4)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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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5)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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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6)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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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7)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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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8)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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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9)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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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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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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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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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3)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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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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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5)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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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6)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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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7)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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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8)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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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9)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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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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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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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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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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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审慎的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下,力争当期总回报最大化,以谋求长期保值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现金,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可转债等,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可转债申购或增发新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除每次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以外的期间,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控制基金组合风险的基础上,追求实现良好收益率的目标。

 1、资产配置策略

 在资产配置方面,本基金通过密切关注经济运行趋势,深入分析财政及货币政策对经济运行的影响,结合各大类资产的预期收益率、波动性及流动性等方面因素,做出最佳的资产配置,并定期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进行最优化配置和调整。在规避基金组合风险的同时进一

 步增强基金组合收益。

 2、利率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变量和宏观经济政策进行分析,积极主动的预测未来的利率趋势。组合久期是反映利率风险最重要的指标,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因素的研判调整组合久期。如果预期利率下降,本基金将增加组合的久期,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反之,如果预期利率上升,本基金将缩短组合的久期,以减小债券价格下降带来的风险。

 3、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承担适度的信用风险来获取信用溢价,主要关注个别债券的选择和行业配置两方面。在定性与定量分析结合的基础上,通过自下而上的策略,在信用类固定收益金融工具中进行个债的精选,结合适度分散的行业配置策略,构造和优化组合。

 通过采用“嘉实信用分析系统”的信用评级和信用分析,包括宏观信用环境分析、行业趋势分析、管理层素质与公司治理分析、运营与财务状况分析、债务契约分析、特殊事项风险分析等,依靠嘉实信用分析团队及嘉实中央研究平台的其他资源,深入分析挖掘发债主体的经营状况、现金流、发展趋势等情况,严格遵守嘉实信用分析流程,执行嘉实信用投资纪律。

 (1)个别债券选择

 首先,本基金依据“嘉实信用分析系统”的研究成果,执行“嘉实投资备选库流程”, 生成或更新买入信用债券备选库,强化投资纪律,保护组合质量。

 其次,本基金主要从信用债券备选库中选择或调整个债。本基金根据个债的类属、信用评级、收益率(到期收益率、票面利率、利息支付方式、利息税务处理)、剩余期限、久期、凸性、流动性(发行总量、流通量、上市时间)等指标,结合组合管理层面的要求,决定是否将个债纳入组合及其投资数量。

 再有,因信用改善而支持本基金投资的个债信用指标可以包括但不限于:更稳定或增强的现金流、通过自由现金流增强去杠杆的财务能力、资产估值更利于支持债务、更强大的公司管理、更稳定或更高的市场占有率、更易于获得资金等;个债因信用恶化而支持本基金卖出的指标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发债企业出现坏于分析师预期的情况、发债企业没有去杠杆的财务能力、发债企业覆盖债务的资产减少、发债企业市场竞争地位恶化、发债企业获得资

 金的途径减少、发债企业发生管理层的重大变化、个债已达到本基金对其设定的目标价格、本基金对该个债评估的价格上行空间有限等。

 (2)行业配置

 宏观信用环境变化,影响同一发债人的违约概率,影响不同发债人间的违约相关度,影响既定信用等级发债人在信用周期不同阶段的违约损失率,影响不同信用等级发债人的违约概率。同时,不同行业对宏观经济的相关性差异显著,不同行业的潜在违约率差异显著。本基金借助“嘉实信用分析系统”及嘉实中央研究平台,基于深入的宏观信用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等基本面研究,运用定性定量模型,在自下而上的个债精选策略基础上,采取适度分散的行业配置策略,从组合层面动态优化风险收益。

 (3)信用风险控制措施

 本基金实施谨慎的信用评估和市场分析、个债和行业层面的分散化投资策略,当发债企业的基本面情况出现恶化时,运用“尽早出售(first sale, best sale)”策略,控制投资风险。

 本基金使用各信用级别持仓量、行业分散度、组合持仓分布、各项重要偿债指标范围等描述性统计指标,还运用VaR、Credit Metrics、Credit Portfolio Views等模型,估计组合在给定置信水平和事件期限内可能遭受的最大损失,以便有效评估和控制组合信用风险暴露。

 4、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本基金对同一类属收益率曲线形态和期限结构变动进行分析,在给定组合久期以及其他组合约束条件的情形下,通过嘉实债券组合优化数量模型,确定最优的期限结构。本基金期限结构调整的配置方式包括子弹策略、哑铃策略和梯形策略。

 5、骑乘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骑乘策略增强组合的持有期收益。当债券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也即相邻期限利差较大时,可以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也即收益率水平处于相对高位的债券,随着持有期限的延长,债券的剩余期限将会缩短,债券的收益率水平将会较投资期初有所下降,对应的将是债券价格的走高,而这一期间债券的涨幅将会高于其他期间,这样就可以获得丰厚的价差收益即资本利得收入。

 6、息差策略

 本基金将利用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的情形,通过正回购将所获得的资金投资于债券,利用杠杆放大债券投资的收益。

 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国内资产证券化产品具体政策框架下,通过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对个券进行风险分析和价值评估后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8、投资决策

 (1) 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宏观经济、微观经济运行状况,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执行状况,货币市场和证券市场运行状况。

 3)分析师各自独立完成相应的研究报告,为投资策略提供依据。

 (2) 决策程序

 1)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根据基金投资目标和对市场的判断决定基金的总体投资策略,审核并批准基金经理提出的资产配置方案或重大投资决定。

 2)相关研究部门或岗位根据嘉实中央研究平台、嘉实信用分析系统等流程规定,进行分析,提出分析报告。

 3)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参考研究部门提出的报告,并依据基金申购和赎回的情况控制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制定具体资产配置和调整计划,进行投资组合的构建和日常管理。

 4)交易部依据基金经理的指令,制定交易策略并执行交易。

 5)监察稽核部负责监控基金的运作管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风险管理部门运用风险监测模型以及各种风险监控指标,对市场预期风险进行风险测算,对基金组合的风险进行评估,提交风险监控报告;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与监控。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 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0.5%

 上述“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是指当期封闭期的第1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一年期“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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