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7年07月03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2号院1号楼17层1701)
(面向合格投资者)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募集说明书封面签署日期,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债券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如有)、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债券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场所及其他主管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或对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本期债券发行

 本期债券评级为AAA级。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年末(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报表中的股东权益为6,958,673.33万元;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41,296.06万元、294,743.27万元和499,699.88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345,246.40万元(2014年、2015年及2016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二、发行后的交易流通

 发行人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上市交易后,可能会出现交易不活甚至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投资者可能会面临流动性风险,无法及时将所持有的本期债券变现。

 三、评级结果及跟踪评级安排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AAA评级结果表示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和本期债券的评级是一个动态评估的过程,如果未来信用评级机构调低对公司主体或者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本期债券的市场价格将可能随之发生波动,从而给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造成损失。

 自本期债券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联合评级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期间,联合评级将持续关注发行人或本期债券相关要素出现的重大变化及其他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动态反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跟踪评级结果将同时在联合评级网站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布,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晚于在联合评级网站、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并同时报送发行人、监管部门等。

 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lianhecreditrating.com.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予以公布,并同时报送发行人、监管部门等。

 四、利率波动对本期债券的影响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且本期债券存续期可能跨越多个利率调整周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盈利能力波动风险

 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发行人利润总额分别为853,721.46万元、255,236.85万元和919,829.07万元,截至2015年末、2016年末分别同比变动-70.10%和260.38%。报告期内,发行人盈利水平波动较大,主要是因为一方面2015年发行人IT业务板块子公司联想集团因摩托罗拉移动以及X86业务等兼并重组事项发生的融资支出、重组费用以及清除智能手机库存的额外费用和存货报废费用较高;另一方面2015年发行人化工与能源材料分部相关业务因原材料价格上升、产能过剩等因素以及农业与食品分部项下的白酒业务因市场行情不乐观而计提的相关资产减值损失较大所致。2016年发行人溢价出售房地产业务相关固定资产而实现大额营业外收入、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价值增长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联营企业少亏等导致发行人实现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度有较大幅度增长等所致。发行人2016年与出售房地产业务相关的营业外收入具有不可持续性特征,且如未来发行人相关IT收购业务整合经营效益不如预期,或相关业务前景未能好转,发行人可能面临盈利水平持续波动风险。

 六、投资收益波动风险

 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发行人投资收益分别为549,357.31万元、582,117.04万元和316,811.39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64.35%、228.07%和34.44%,2015年和2016年投资收益分别同比变动5.96%和-45.58%。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收益主要由财务投资业务的基金投资及其他少数股权投资的股利分红收入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享有的联营企业利润等构成。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收益波动较大。2014年、2015年投资收益较高主要是发行人财务投资业务相关基金投资所投项目进入回报期而相关股利分红收入较高。2016年投资收益大幅下降,主要是2016年资本市场环境较2015年发生较大变化,基金投资相应调整退出节奏,由此使得分配收益下降明显。报告期内,发行人盈利水平对投资收益的依赖度较高,而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高风险、强波动特征,且风险投资部分的投资回报期相对较长,如未来发行人相关投资基金运营不如预期、联营企业经营不善或其他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市场交易价格出现重大不利变动等,均将导致发行人面临投资收益波动风险。

 七、公允价值变动风险

 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末,发行人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余额分别为2,480,535.74万元、3,377,305.36万元和4,183,422.84万元,其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114,779.69万元、222,877.08万元和401,665.08万元,衍生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129,370.35万元、41,244.26万元和96,475.24万元,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计入其他流动资产中的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余额分别为366,363.16万元、706,625.50万元和987,880.16万元,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联营公司投资余额分别为1,267,692.74万元、1,313,265.29万元和1,551,543.63万元,投资性房地产余额分别为602,329.80万元、1,021,947.15万元和1,011,158.43万元。上述资产的公允价值未来可能随市场价格的变动而波动,而公允价值的波动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经营业绩。

 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发行人计入当期损益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分别为-189,393.55万元、-22,753.53万元和60,318.63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22.18%、-8.91%和6.56%;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损失)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规模分别为40,688.12万元、197,435.40万元和-136,248.01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的比重分别为1.27%、4.03%和2.60%。公允价值变动对发行人当期损益的影响较大,发行人积极应用衍生金融工具对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套期保值。如未来发行人相关资产公允价值出现重大不利变动,且发行人相关套期保值投资未能完全覆盖相关风险,将对发行人当期损益及净资产产生不利影响。

 八、资产减值损失风险

 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268,660.62万元、352,951.72万元和75,466.63万元,2015年和2016年分别同比变动31.37%和-78.62%。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主要由存货跌价损失、坏账损失、无形资产减值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及商誉减值损失等构成。2014年、2015年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规模较大,主要是因为一方面发行人IT业务板块因摩托罗拉移动以及X86业务等兼并重组事项相关库存及存货清理发生的损失较高,另一方面报告期内发行人农业与食品、化工与能源材料等板块相关业务因行业前景不利而计提的各类资产减值损失较高所致。如未来发行人相关收购业务盈利能力不如预期或相关业务经营环境进一步恶化,则发行人可能面临持续资产减值损失风险。

 九、多元化经营的风险

 发行人是一家投资集团,发行人的被投企业在多个不同行业开展业务。目前发行人业务板块涉及IT、金融服务、创新消费与服务、农业与食品、新材料、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和天使投资等多个领域。发行人面对不同行业、市场及地区的业务、市场及监管风险,且发行人可能不时将业务扩展至运营经验有限的新业务、新市场或新地域。发行人需要投入大量资源来熟悉及掌握不同经营环境的变化,以便成功开展业务。另外,因存在很多的被投企业,发行人运营的成功需要更加有效的管理制度。由于发行人将继续通过不同行业扩张来发展自身业务,发行人有效执行管理制度的难度会增加,发行人面临一定的多元化经营风险。

 十、所收购业务无法被有效整合或管理的风险

 发行人可能因各种原因(包括公司文化差异、所收购公司的复杂程度及规模、无法挽留及整合所收购公司的人员或者欠缺新行业或市场的知识或经验)无法有效整合或管理所收购的公司。发行人也可能会面临意想不到的延误或困难,从而需要发行人投入额外资源以整合或管理所收购公司。因此,发行人无法保证进行的任何收购都将达到发行人预期的战略目标、业务整合计划或预期的投资回报。另外,发行人有可能会通过借贷的方式取得收购所用资金,这部分因收购而产生的借款或其他债务会增加发行人的财务成本及杠杆率。如果所收购公司的经营业绩未能达到发行人预期,发行人的合并财务报表中或确认营运亏损及确认商誉或其他资产的减值。此外,发行人寻求的收购可能会影响发行人正在进行的业务,并分散发行人的管理层投入在现有业务的时间和精力。任何这些因素都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十一、资产公允价值无法实现的风险

 在确定投资的公允价值时,对存在活跃市场报价的投资,发行人采用资产负债表日最后报收的市场价确定。当相关投资不存在活跃市场报价时,则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和收益法等,估值过程很大程度上涉及管理层的判断。另外,发行人部分资产的公允价值是依据市场价值进行估值,如果资产的市场价值大幅波动,有可能对发行人产生不利影响。鉴于估值特别是不易获得市场报价的投资估值本身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在短期内产生波动和可能基于估算而确定,发行人确定的公允价值可能与可变现价值差异较大。即使发行人的投资可获得市场报价,这类报价可能因若干因素(包括因持股比例较大而导致的流动性问题、公司证券在市场的后续流动性不足、未来市价波动或因欠佳的行业状况或者市场对公司及管理层表现不满意而使得市场价值日后亏损的可能性)而与发行人就这类投资实际能变现的价值不同。发行人无法保证其估计的投资公允价值最终会实现。

 十二、营业外收入不确定性的风险

 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发行人营业外收入分别为138,590.03万元、157,365.76万元和482,340.92万元,分别同比增长18.75%、13.55%和206.51%,营业外收入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6.23%、61.65%和52.44%。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外收入规模持续增长,2015年、2016年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处于较高水平。2014年、2015年发行人营业外收入主要由其主要子公司联想集团获得与研究开发项目及科技型物业开发、设备购置相关的政府补助构成,该项收入受政府补贴政策影响较大、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2016年发行人营业外收入大幅增长主要是因为该年度出售房地产开发业务而实现了大额固定资产处置收益所致。发行人营业外收入具有不可持续性,未来如不能进一步调整盈利结构,将面临较大的盈利能力波动风险。

 十三、其他应收款余额较大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主要由应收经营相关的押金及保证金款项,与IT业务代工厂相关的往来代垫、经营往来暂付款,投资往来款及项目合作开发往来款等应收关联方款项,与日常经营相关员工借款,应收股权转让款等构成。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2,405,436.59万元、2,737,366.15万元和4,440,843.7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8.20%、8.92%和13.75%。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中包含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1,322,367.60万元,其中应收股权转让款为33,267.60万元,处置终止经营业务应收款项为1,289,100.00万元。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不新增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非经营性资金拆借事项。

 十四、发行人IT业务业绩波动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联想集团IT业务是发行人所投资的业务之一。根据行业初步估计,2016年四季度联想集团继续稳居全球个人电脑市场领导地位,市场份额同比上升0.8个百分点至22.4%的历史新高,同时,联想集团移动业务与数据中心业务在中国以外的主要市场均呈现稳健发展势头。2016年联想集团成功实现扭亏为盈,净利润由2015年的亏损13.30亿元转为盈利41.86亿元。然而,由于联想集团移动业务正处于转型过程中,尤其是中国的智能手机业务在把重心转向开放市场和中高价位段的过程中,销量降幅较大,最终导致联想集团2016年全球智能手机市场份额同比下跌1.6个百分点至3.5%。此外,其数据中心业务亦处于转型阶段,新的业务团队领导于2016年第四季度上任,其业绩表现需要一段时间才能释放。

 发行人面对IT业务的局面,首先认识到业务经营上存在一些问题,积极采取措施,通过调整组织架构、加强产品和渠道让移动业务重回增长,采用多业务操作系统释放每个业务的生产力和创造力。同时,将把终端领域的传统优势和正在建立的云服务和云基础设施的能力充分融合,以把握更加均衡的“设备+云服务”的巨大机会。

 针对造成2015年亏损的主要原因,联想集团移动业务自完成摩托罗拉收购后迅速反思并付诸行动,积极调整组织架构。两位新任联席总裁分别主管中国业务和国际业务。其中,中国仍是最具竞争力的市场,将继续推动业务重心从运营商向开放市场有效转移,并凭借ZUK的业务模式构建端到端的业务竞争力,通过这些举措让移动业务回归盈利性增长。针对国际市场,将保持在新兴市场的高速增长,并投入更具竞争力的产品组合。

 联想集团也提出了具体的方案和措施,如从过去的以产品为中心,开始向以用户为中心转型;同时解放生产力,让员工们成为“创想合伙人”,鼓励员工们主动发现用户需求并扶持员工们内部创业;除此以外,还成立了创投集团,发掘和培育未来新的增长点。围绕以用户为中心,在组织架构、业务模式、考核标准等诸多方面均有调整。鼓励内部出现更多符合未来发展要求的新业务模式、新创业项目出现;对于创业团队,充分赋权、赋能、赋责,作为单独的业绩单元来设定目标,匹配考核和激励;同时,未来的KPI将不仅只关注财务指标,还会关注经营客户的指标,比如客户对产品及品牌的口碑,可认知用户的数量,以及每个可认知用户身上实现的价值等等。

 2014年、2015年及2016年度,联想控股合并口径归属母公司股东利润分别为24.13亿元、29.47亿元和49.97亿元,其中联想集团归属母公司利润贡献分别为16.67亿元、-4.76亿元和13.35亿元,联想集团占联想控股销售收入比例分别为94.01%、94.57%和92.05%。报告期内,IT业务呈现波动态势,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与短期偿债能力有一定的影响。随着联想集团IT业务的调整到位和努力,IT业务仍将给发行人贡献丰厚的利润。联想控股将在稳固传统IT业务优势的基础上,继续深化“战略投资+财务投资”的双轮驱动发展战略,财务投资业务将持续为联想控股贡献利润,战略投资业务将主要围绕消费与服务推进多元化发展战略,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布局金融服务、创新消费与服务、农业与食品等业务领域,具有良好的成长性。联想集团在联想控股的收入及利润占比将会随之下降,从长期来看,发行人仍将保持较强的偿债能力。

 十五、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适用性

 根据《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所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无表决权的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受托管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承担。投资者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次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十六、本期债券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持有人能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十七、投资者须知

 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券,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债券发行的核准及本次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不表明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保证。本期债券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十八、分期发行债券更名事项

 本次债券于2016年6月30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 1462号)。由于债券发行跨年度,按照公司债券命名惯例,并征得主管部门同意,本次债券名称由“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变更为“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同时,本次债券涉及分期发行,本期债券名称确定为“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次发行公告文件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评级报告及发行公告等文件涉及本期债券名称均统一为“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次债券其他非公告申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出具的核查意见、法律意见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及其他非申报文件(包括不限于《承销协议》、《账户监管协议》等文件)均不做变更,且上述文件法律效力不受影响,相关约定及意见等均适用于“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十九、发行人房地产出售事项及相关对外担保

 发行人及发行人之子公司融科智地与融创房地产于2016年9月16日订立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以出售40间目标公司的相关股权及债权(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股权及债权”)予融创房地产,部分目标公司之少数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并获购相关股权及债权。据此,融科智地出售,融创房地产及部分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以下合称“买方”)购入目标公司股权及债权,并于2016年11月30日及2016年12月31日(以下合称“交割日”)分批完成向买方移交对40间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及管理的实际控制权(以下简称“移交管理权”)。管理层重新评估了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分部资料披露,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从事住宅地产及写字楼的开发、销售服务以及物业的管理服务(“房地产开发业务”)已于本年度被出售予买方而纳入终止经营,写字楼租赁服务纳入财务投资分部。

 截至2017年3月29日,发行人出售房地产开发业务现金对价的应收款项已收回人民币143.33亿元。与融创房地产签订的框架协议中,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承诺对融创房地产约人民币74.97亿元的未来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人民币55.00亿元的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人民币19.97亿元的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尚未提供该担保;截至2017年3月29日,发行人提供人民币74.97亿元的担保。同时,融创房地产对该人民币74.97亿元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二十、上期债发行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发行过一期公司债券,已发行公司债券名称为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16联想01”、“16联想02”),该期债券已于2016年7月8日发行完毕,该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该期债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截至目前,发行人该期债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全部用于偿还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在实际使用“16联想01”和“16联想02”募集资金的过程中,发行人根据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时间及相关债务本息偿付资金要求,基于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尽可能节省财务费用的原则,对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各笔借款的实际偿还金额进行了小幅调整,该调整事项已预先在募集说明书中进行了约定。因此,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与该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一致。

 二十一、本期债券参与主承销商事项

 经证监许可[2016]1462号文核准的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发行总规模为100亿元,拟分期发行。本次债券主承销商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发行人内部决议,本次债券项下第一期债券即“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为35亿元;经发行人及各方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第一期债券参与主承销商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经发行人内部决议,本次债券项下第二期债券即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25亿元。经发行人及各方主承销商协商一致,本期债券参与主承销商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债券债券受托管理人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发生变更。

 二十二、财务报告延期申请

 本募集说明书引用的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上述财务数据的有效期截至2017年6月30日,故发行人已向主管部门申请延长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有效期。经初步统计数据,发行人2017年1季度生产经营正常,业绩较上年同期未出现大幅下滑或亏损。自2016年末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没有发生影响发行人持续发展的法律、政策、市场等方面的重大变化,不存在影响发行人经营或偿债能力的其他不利变化。截至目前,发行人仍然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需要满足的法定发行条件,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发行的情形。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