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委托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对本公司及本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15名城01”、“16名城G1”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评级。
联合评级在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17年6月22日出具了《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7年跟踪评级报告》。
联合评级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上调为“正面”;同时维持“15名城01”、“16名城G1”债券信用等级为“AA”。
跟踪评级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