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重大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4月19日起停牌,并分别于2017年4月19日、2017年4月26日发布了《中信重工重大事项停牌公告》(编号:临2017-016)、《中信重工重大事项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编号:临2017-017)。经与有关各方初步沟通论证,本公司已确定上述重大事项构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于2017年5月4日发布了《中信重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公告》(编号:临2017-018)。预计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19日起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涉及相关事项较复杂,公司及有关各方仍需就相关事项继续深入协商,并论证交易方案。因此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19日起继续停牌预计不超过一个月,并于2017年5月19日发布了《中信重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公告》(编号:临2017-022)。
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涉及相关事项较复杂,本公司及有关各方仍需就相关事项继续深入协商,并论证交易方案,具体交易方案论证及中介机构相关工作尚未最终完成,因此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股票自2017年6月19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并于2017年6月17日发布了《中信重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公告》(编号:临2017-032)。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有关情况如下:
一、交易框架介绍
(一)标的资产的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标的为收购天津市松正电动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松正”)的股权,且该等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成为天津松正的控股股东。天津松正为一家在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等。
截止目前,孔昭松为天津松正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根据上述标的的交易对方提供的初步资料,本次交易未达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二)交易方式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方式拟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构成借壳上市。
(三)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方沟通、协商的情况
本公司仍在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公司及相关各方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进行协商与论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与上述标的股权的交易对方暂未签订相关交易协议,本次交易最终方案尚未确定。
(四)对标的资产开展尽调、审计、评估工作的具体情况
公司已安排独立财务顾问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中介机构于2017年4月25日进场对标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相关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尚在进行中,本公司已组织有关方就相关事项继续深入协商,并对交易方案进行进一步论证。
(五)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有权部门关于本次交易事项的前置审批意见及目前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尚需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财政部等有权部门的要求完成相关审批及备案手续。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向财政部报送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申请资料。
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工作进展情况
自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以来,本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论证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已组织法律、审计、资产评估等有关中介机构进场对标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涉及相关事项较复杂,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有关各方仍需就相关事项继续深入协商,并论证交易方案,具体交易方案论证及中介机构相关工作尚未最终完成。本公司与上述标的股权的交易对方暂未签订相关交易协议,本次交易最终方案尚未确定。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