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对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15泛控01”(发行规模15亿元)、“16泛控01”(发行规模22亿元)、“16泛控02”(发行规模13亿元)进行了跟踪评级。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在其完成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2017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东方金诚债跟踪评字【2017】095号)中,维持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同时维持上述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详情请查阅刊载于2017年6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