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朱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批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22日收到公司董事朱峰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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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朱峰先生。
2、拟减持数量:不超过1,243,159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6166%,不超过其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25%。
3、股票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部分)。
4、拟减持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且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5、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6、拟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而定。
7、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三、与股份相关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1、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相关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 “除了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2、截至本公告日,朱峰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其他情况
1、朱峰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本次减持计划可能由于朱峰先生自身资金安排的变化而仅部分实施或放弃实施。
4、在上述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朱峰先生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