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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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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6]93号)及相关基金合同的规定,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管理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证券投资基金”),可以投资于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或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现将本公司管理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方案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公司旗下所有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的证券投资基金,包括本公告公布后成立的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的证券投资基金。

 二、投资策略

 本公司旗下基金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将严格依据各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投资策略进行投资,综合运用曲线策略、久期策略、信用策略、利率策略等策略,并根据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等变化积极调整投资策略,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三、投资限制

 (一)投资比例与期限限制

 本公司旗下基金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除了遵守各基金合同中已有的投资限制外,还将遵守下述有关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比例与期限的限制:

 1、单只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单只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20%,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品种除外;

 3、单只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4、本公司管理的全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5、货币市场基金可投资于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基金、股票基金、混合基金等其他类别的基金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的期限,依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的约定执行。浮动利率资产支持证券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下一个利率调整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6、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本公司管理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本公司将在法定期限内调整完毕。

 (二)信用评级限制

 1、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须有具有评级资质的资信评级机构的持续信用评级。

 2、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评级,应不低于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AA级或相当于AAA级的信用级别。其他类别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应遵照基金合同中有关证券信用级别的限制;基金合同未订明相应的证券信用级别限制的,则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3、证券投资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评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四、风险控制措施

 本公司将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管理纳入总体的风险管理体系。针对投资资产支持证券面临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风险,本公司建立了严格的投资及风险管理制度,通过内部信用评级、投资分级授信控制、投资交易监控系统等方法对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进行有效的风险评估和控制。同时,本公司将对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进行全程合规监控,通过事前控制、事中监督和事后报告检查等方式,确保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合法合规。

 

 五、信息披露方式

 本公司将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本公司旗下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在本公司旗下有关基金法定信息披露文件中及时、充分地披露旗下有关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关信息。

 本公司将在基金年报及半年报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序的前10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六、相关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并将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旗下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上述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方案和风险控制措施。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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