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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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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号: 2017-058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6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6月19日,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35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收到问询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经认真自查,现就问询函所关注的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问题一、你公司2016年非经常性损益为2,708万元,去年同期为1,203万元,同比增长125.10%。请详细披露本期非经常性损益各明细科目金额下各项事件的发生背景、原因、披露情况以及相关会计处理。请你公司会计师就上述事项的合规性发表专项意见。

 回复:

 2016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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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合计金额406.3万元,主要为出售公司万祥镇厂房及部分陈旧经营设备确认营业外收入金额441.71万元,处置及报废部分使用年限期满的经营设备确认营业外支出金额为35.41万元。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明细如下列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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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政府补助的依据文件及会计处理如下:

 注1: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沪浦科【2008】《关于批准2008年度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信息化资助资金第三批项目立项的通知》,本公司与上海市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浦东新区信息化委员会签订了《浦东新区科技基金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任务(合同)书》,于2009年2月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科技发展基金拨款410,000.00元,2010年11月收到浦东新区财政局国库存款拨付的175,000.00元。该项目已于2010年通过上海市浦东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验收,故按该项目的使用寿命分期确认结转营业外收入,2016年度结转金额58,500.00元至“营业外收入”,该项目2016年末余额219,375.00元。

 注2:根据《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2015年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品牌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公司申报通过良信电器国际化品牌战略全国推广项目。于2016年3月8号收到市财政直接支付资金清算账户的财政补贴500,000.00元,本公司计入“营业外收入”。

 注3: 根据《浦东新区促进商贸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浦府[2011]229号),为支持本市中小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企业于2016年3月11日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国库存款的财政补贴45,000.00元,本公司计入“营业外收入”。

 注4:根据《沪知局<2012>62号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政府对企业国内发明专利资助的项目和金额规定如下:(一)申请费(包括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和优先权要求费),在专利申请受理后按实际缴纳金额的80%资助;(二)实质审查费、授权费(包括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和授权当年年费),在授权后按实际缴纳的金额资助;(三)授权后第二年、第三年的年费,按实际缴纳金额的80%资助。公司于2016年3月22日收到上海市国库收付中心转入的专利资助费14,875.50元,本公司已计入“营业外收入”。

 注5:根据《沪知局<2012>62号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政府对企业国内发明专利资助的项目和金额规定如下:(一)申请费(包括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和优先权要求费),在专利申请受理后按实际缴纳金额的80%资助;(二)实质审查费、授权费(包括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和授权当年年费),在授权后按实际缴纳的金额资助;(三)授权后第二年、第三年的年费,按实际缴纳金额的80%资助。公司于2016年3月23日收到上海市国库收付中心转入的专利资助费30,223.00元,本公司已计入“营业外收入”。

 注6:浦东新区高行镇财政所按照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高行镇财政扶持资金拨付通知(浦高财扶【2016】第1号)拨付企业财政扶持资金,2016年4月26日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库收付中心转入的财政补助 750万元,本公司已计入“营业外收入”。

 注7:根据《沪知局<2012>62号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政府对企业国内发明专利资助的项目和金额规定如下:(一)申请费(包括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和优先权要求费),在专利申请受理后按实际缴纳金额的80%资助;(二)实质审查费、授权费(包括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和授权当年年费),在授权后按实际缴纳的金额资助;(三)授权后第二年、第三年的年费,按实际缴纳金额的80%资助。公司于2016年4月29日收到上海市国库收付中心转入的专利资助费3,955.00元,本公司已计入“营业外收入”。

 注8:根据《沪知局<2012>62号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政府对企业国内发明专利资助的项目和金额规定如下:(一)申请费(包括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和优先权要求费),在专利申请受理后按实际缴纳金额的80%资助;(二)实质审查费、授权费(包括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和授权当年年费),在授权后按实际缴纳的金额资助;(三)授权后第二年、第三年的年费,按实际缴纳金额的80%资助。公司于2016年5月24日收到上海市国库收付中心转入的专利资助费11,561.00元,本公司已计入“营业外收入”。

 注9:根据《关于区县使用地方教育费附加专项资金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新区有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7月4日收到浦东新区财政局财政资金专户转入的培训补助873,559.06元,本公司已计入“营业外收入”。

 注10:公司低压电器商务运营管理平台项目获得2014年度浦东新区社会领域信息化资助资金共计93.50万元,根据《浦东新区社会领域信息化应用专项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项目资金实施分批拨付,首款拨付比例为项目资助金额的70%,与签订项目合同书后拨付,尾款比例为项目资助金额的30%,于项目验收后拨付尾款,尾款共计28.05万元。企业于2016年7月1日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国库存款转入的财政补助28.05万元,本公司已计入“营业外收入”。

 注11:根据《浦东新区促进商贸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浦府[2011]229号),为支持本市中小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企业于2016年7月5日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国库存款的财政补贴30,000.00元,本公司已计入“营业外收入”。

 注12: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4]36号)和《上海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沪商财[2015]26号),为支持本市中小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企业于2016年7月6日收到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的财政补贴30,000.00元,本公司已计入“营业外收入”。

 注13:浦东新区高行镇财政所按照根据《浦高财扶[2016]6号》拨付企业财政扶持资金,2016年9月26日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高桥镇人民政府代管资金专户转入的财政补助 167.00 万元,本公司已计入“营业外收入”。

 注14:根据《沪知局<2012>62号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政府对企业国内发明专利资助的项目和金额规定如下:(一)申请费(包括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和优先权要求费),在专利申请受理后按实际缴纳金额的80%资助;(二)实质审查费、授权费(包括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和授权当年年费),在授权后按实际缴纳的金额资助;(三)授权后第二年、第三年的年费,按实际缴纳金额的80%资助。公司于2016年10月14日收到上海市国库收付中心转入的专利资助费31,873.00元,本公司已计入“营业外收入”。

 注15:根据《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程序(沪科(2009)第586号),在项目认定有效期内可以申请享受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公司于2016年11月18日收到市级财政直接支付资金清算账户的政府补助162.7万元,本公司已计入“营业外收入”。

 注16: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资金操作细则》,对发明专利,申请人请求实质性审查并缴纳有关费用后给予每件1500元的专利费用补贴以及专利授权后再给予1000元的专利费用补贴,公司于2016年11月1日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中心7,000元,本公司已计入“营业外收入”。

 注17: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资金操作细则》,对发明专利,申请人请求实质性审查并缴纳有关费用后给予每件1500元的专利费用补贴以及专利授权后再给予1000元的专利费用补贴,公司于2016年11月1日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中心21,000元,本公司已计入“营业外收入”。

 注18: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资金操作细则》,对发明专利,申请人请求实质性审查并缴纳有关费用后给予每件1500元的专利费用补贴以及专利授权后再给予1000元的专利费用补贴,公司于2016年11月1日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中心21,000元,本公司已计入“营业外收入”。

 注19:根据《沪知局<2012>62号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政府对企业国内发明专利资助的项目和金额规定如下:(一)申请费(包括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和优先权要求费),在专利申请受理后按实际缴纳金额的80%资助;(二)实质审查费、授权费(包括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和授权当年年费),在授权后按实际缴纳的金额资助;(三)授权后第二年、第三年的年费,按实际缴纳金额的80%资助。公司于2017年11月9日收到上海市国库收付中心资助费760.00元,本公司已计入“营业外收入”。

 注20:根据《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配套资助项目》,公司申请补助40万元,合同书下达后拨款24万元,已于2014年收到。本年度项目验收后,公司于2016年11月30日收到拨款16万元,本公司已计入“营业外收入”。

 注21:浦东新区高行镇财政所按照根据《浦高财扶[2016]7号》拨付企业财政扶持资金,2016年12月1日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高桥镇人民政府代管资金专户转入的财政补助118.11万元,本公司已计入“营业外收入”。

 注22:根据《浦东新区促进商贸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浦府[2011]229号),为支持本市中小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2016年12月8日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国库存款转入的财政补助30,000元,本公司已计入“营业外收入”。

 (3)该金额主要系公司部分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两年投资收益列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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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主要明细如下(正数为营业外收入、负数为营业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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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1:公司对账龄已达3年以上且解除合同无业务合作或通过公司发函对账后确认无历史未付账款的应付账款进行清理。

 说明2:该金额系公司2016年4月以及2016年10月分别收到的2014年度和2015年度个税代扣代缴手续费返还,金额分别为271,957.18元以及209,220.38元。

 以上合计金额扣除所得税的影响金额477.91万元,2016年非经常损益为2,708万元。

 问题二、报告期内,你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969.55万元投资智能型及新能源电器和装置研发制造基地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13,107.55万元,投资进度仅达到26.45%。请你公司结合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详细分析投入较少的原因以及该项目2018年12月31日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可行性;项目的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就上述事项的合规性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投资智能型及新能源电器和装置研发制造基地项目。该项目总投资56,36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49,551.79万元,剩余资金由企业自有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入开始计算时间为2015年8月1日,2015年度投入5,138万元,2016年度投入7,969.55万元,合计投入13,107.55万元(其中含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期间发生自有资金先期支付待置换资金6,674.07万元)。

 (2)截至2016年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构成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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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截至报告期末,智能型及新能源电器和装置研发制造基地项目投资进度在公司投资计划之内。

 2)、厂房主体已经建设完成,项目监理报告中提到项目工程主体已经完成。待通过各部门的验收后才可进行装修和后续设备的入厂。厂房投资是根据公司与建设公司签订的合同进度进行。

 3)、厂房验收后进行安装和装修,同时将加快设备投入。

 (3)本项目建设投资为51,360.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为24,820.00万元,设备及安装工程为24,700.00万元,其他费用1840万元。截至目前,项目的可行性没有发生重大变化,项目预计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可达到预定的可使用状态。

 (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第五条,资产减值迹象为:(一)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二)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三)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四)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五)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六)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七)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截止报告期末项目投产形成的资产主要为不动产,且该资产处于在建状态,按目前上海市浦东新区的房地产市场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条件确定,固定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

 问题三、报告期内,你公司2016年度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皆计提了坏账准备,共计767.97万元,较上年同期486.74万元增长57.78%,请说明以下内容:

 (1)请结合你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说明你公司2016年坏账准备计提金额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请详细说明你公司应收账款以及其他应收款的回款情况,并结合你公司的回款政策说明相关计提是否符合审慎性原则。

 (3)请按照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分类,说明本年度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和按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以及本期收回或转回金额。

 (4)请结合以往年度及本年度的单项计提事项,说明每笔计提的明细情况以及本期计提的依据、是否符合一致性原则、是否存在跨期情形等。请你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就上述事项的合规性发表专项意见。

 回复:

 (1)请结合你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说明你公司2016年坏账准备计提金额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1)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如下:

 公司本期业务量增大,2015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1,010,930,981.74元,2016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1,225,481,305.55元,收入增长幅度21.22%。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100,383,575.21元,相对上年年末金额95,970,217.32元,增长4,413,357.89元,增长幅度4.60%。

 2016年坏账准备计提金额增加原因:

 (A)、2016年坏账准备计提金额增加主要原因系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增长,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本年计提金额7,592,972.93元;其中,由于账龄年限递增对本期坏账准备计提影响金额为2,519,992.81元;由于个别认定特殊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5,072,980.12元(该回复详见问题3、(4))。公司应收账款本年由于个别认定特殊计提坏账准备金额5,072,980.12元。该些应收账款债权构成均系销售货款,余额由历年销售形成,部分客户连续3个会计年度回款率低。其中,由于部分客户回款进度慢,公司已于2016年度停止对该些客户发货并向客户邮件及多种途径催收销售款项,未果。公司考虑到该客户的回款可能性低,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对该些应收账款债权计提全额坏账准备。

 (B)、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本年计提金额86,754.56元;其中,由于账龄年限递增对本期坏账准备计提影响金额为92,031.59元;由于个别认定特殊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5,277.03元。

 (2)请详细说明你公司应收账款以及其他应收款的回款情况,并结合你公司的回款政策说明相关计提是否符合审慎性原则。

 回复:

 公司应收账款周转情况以及回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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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度公司应收账款整体回款情况较好,在全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幅度21.22%的前提下,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相对上年有所上升。公司制定了授信管理办法,确定年度总授信额度,各客户授信额度之和以总额为限,对于多数企业一般提供60-90天的账期,公司2016年度应收账款周转天数约为29天,总体回款情况良好。

 公司两年其他应收款账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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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3年以上账龄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投标项目保证金,由于公司预计该款项回收可能性较小,出于谨慎考虑,公司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3)请按照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分类,说明本年度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和按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以及本期收回或转回金额。

 回复:

 两年应收账款分类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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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金额是131.24万元,本期无收回或转回的金额。

 两年其他应收款分类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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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实际核销46.51万元,本期无收回或转回的金额。

 (4)请结合以往年度及本年度的单项计提事项,说明每笔计提的明细情况以及本期计提的依据、是否符合一致性原则、是否存在跨期情形等。请你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就上述事项的合规性发表专项意见。

 回复:

 单独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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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截至2016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5,465,275.00元,系历年销售形成货款余额。2015年度客户回款率低,2016年度客户未回款,公司销售管理部已通过邮件及多种方式向客户催收货款,但未与客户达成一致。考虑到该客户的回款可能性小,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已在2015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注2)、截至2016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5,205,194.31元,系历年销售形成货款余额。公司销售管理部已通过邮件及多种方式向客户催收货款,但未与客户达成一致,考虑到该客户的回款可能性小,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故在本期一般账龄计提1,038,042.61元的基础上追加个别认定坏账准备2,297,837.31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合计3,335,879.92元。

 (注3)、截至2016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2,543,711.70元,系历年销售形成货款余额。2014以及2015年度该客户回款率低,本年度该客户无回款,公司销售管理部已通过邮件及多种方式向客户催收货款,但未与客户达成一致。考虑到该客户的回款可能性小,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故在本期一般账龄计提381,556.76元的基础上追加个别认定坏账准备1,144,670.27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合计1,526,227.03元。

 (注4)、截至2016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2,459,308.73元,系历年销售形成货款余额。公司销售管理部已通过邮件及多种方式向客户催收货款,并通过邮件形式向客户确认回款进度,未获客户积极回应。考虑到该客户的回款可能性小,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故在本期一般账龄计提1,229,654.37元的基础上追加个别认定坏账准备1,229,654.37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合计2,459,308.73元。

 (注5)、截至2016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923,642.02元,系历年销售形成货款余额。该客户连续2个会计年度无回款,公司销售管理部已通过邮件及多种方式向客户催收货款,但未与客户达成一致,考虑到该客户的回款可能性小,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故在本期一般账龄计提138,546.30元的基础上追加个别认定坏账准备785,095.72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合计923,642.02元。

 单独计提坏账的其他应收款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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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款项均系房地产投标项目保证金,该债权账龄均为3年以上,公司于本报告期末根据坏账政策对该债权计提80%坏账准备;同时,考虑到部分投标保证金相关合同执行期间已经结束,回收的可能性较小,出于谨慎性原则,对上述债权追加20%单项认定坏账准备。

 问题四、2016年度你公司共计提了40.71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共转回或转销29.10万元,去年同期共计提267.03万元,无转回或转销。请按照你公司存货的种类明细及数量,结合相关存货价格的时价及后续走势情况,分析说明你公司本年度计提、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以及会计处理的合理性。请你公司会计师就上述事项的合规性发表专项意见。

 回复:

 (1)、期末存货构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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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存货跌价准备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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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公司原材料三年余额对比及对应存货跌价情况如下列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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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2015年12月31日,由于公司从衡安路厂房变迁至申江南路厂房,同时公司业务增长较快,为保证公司在搬迁期间正常生产领料,公司原材料期末库存量相对2014年末增长,综合考虑部分原材料长时间未被领用或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公司2015年期末存货跌价准备金额 3,095,092.45元。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账面原材料余额相对2015年末增长规模较小,同时,公司对存货的周转、生产计划需求都进行了改善,部分长库龄原材料被领用生产库存商品,因此公司于本年度转回存货跌价准备290,967.15元。

 另外2016年材料整体价格走高,原材料可变现净值高于库存材料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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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中国白银网》(http://www.buyyi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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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中国钢铁产业网》(http://news.chinats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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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上海有色网》(https://www.sm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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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中纤网》(http://www.ccfei.com)

 (注2)、公司库存商品三年余额对比及对应存货跌价情况如下列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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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2015年12月31日,由于公司从衡安路厂房变迁至申江南路厂房,同时公司业务增长较快,为保证公司在搬迁期间正常生产发货,公司库存商品期末库存量相对于2014年末增长,综合考虑部分库存商品长时间未出库或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情况,公司2015年期末存货跌价准备金额1,387,971.45元。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账面库存商品余额相对2015年末规模变化较小,综合考虑部分库存商品长时间未出库或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情况,公司于本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07,132.39元。

 问题五、你公司2016年度将部分房屋、建筑物从固定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并采用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涉及金额4,219.40万元。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将部分房屋、建筑物划为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原因、目的及合理性;你公司履行的相关程序。请你公司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请你公司会计师就上述合规性发表专项意见。

 回复:

 公司2016年度将部分房屋、建筑物从固定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是因为根据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为有效整合生产系统,节约生产经营成本,公司于2015年12月将衡安路厂区的生产经营业务搬迁至康桥工业区申江南路2000号的生产基地。搬迁工作完成后,原衡安路房产目前处于闲置状态。详见2015年8月27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衡安路厂区和万祥厂区搬迁的公告》(公告:2015-073);《关于公司搬迁进展及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公告号:2015-107)

 公司于2016年8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租衡安路房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衡安路房产出租给上海盛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租赁期限15年。公司履行了相关的法律程序,具体信息见巨潮网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9。

 公司出租衡安路的房产主要为了赚取租金,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三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已出租的建筑物应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公司采用以成本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是因为目前没有满足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条件的市场。

 综上,公司将金额4,219.40万元的建筑物从固定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后续采用成本法计量是合理的。

 问题六、你公司2014年度至2016年度计入各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894.02万元、888.01万元以及1,412.79万元。请结合你公司历年来政府补助的实际情况(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说明你公司近几年来计入各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合理性;请你公司会计师就上述事项的合规性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公司2014年度至2016年度计入各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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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根据每项政府补助文件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进行入账。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2014年度至2016年度政府补助收入符合收益确认的条件,公司计入当期损益。

 综上,公司近几年计入各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合理。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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