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5.439亿美元借款合同
合同生效条件:签署即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每艘船交船后不超过12年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随着提款的增加,会引起财务费用的增长,而整体上融资购建的运力资产将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对公司盈利能力将产生正面影响。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之10家境外附属单船公司——LIAN YANG HU MARITIME LIMITED 、LIAN SHAN HU MARITIME LIMITED 、LIAN GUI HU MARITIME LIMITED 、COSWISH LAKE MARITIME LIMITED 、COSNEW LAKE MARITIME LIMITED 、COSLUCKY LAKE MARITIME LIMITED 、XINLONGYANG SHIPPING PTE. LTD.、XINWEIYANG SHIPPING PTE. LTD.、XINHUIYANG SHIPPING PTE. LTD.及XINMAOYANG SHIPPING PTE. LTD. (下称“10家单船公司”)于 2017 年6月23日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署了总额5.439亿美元的油轮借款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议程序情况
本公司于2017年6月22日召开的二〇一七年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外部银行申请船舶融资的议案》,同意本公司的10家单船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总额5.439亿美元的造船融资借款。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中国进出口银行成立于1994年,是由国家出资设立、直属国务院领导、支持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投资发展与国际经济合作、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国有政策性银行,其国际信用评级与国家主权评级一致。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30号。
法定代表人:胡晓炼。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亿元。
经营范围:经批准办理配合国家对外贸易和“走出去”领域的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含出口信贷、进口信贷、对外承包工程贷款、境外投资贷款、中国政府援外优惠贷款和优惠出口买方信贷等;办理国务院指定的特种贷款;办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转贷款(转赠款)业务中的三类项目及人民币配套贷款;吸收授信客户项下存款;发行金融债券;办理国内外结算和结售汇业务;办理保函、信用证、福费廷等其他方式的贸易融资业务;办理与对外贸易相关的委托贷款业务;办理与对外贸易相关的担保业务;办理经批准的外汇业务;买卖、代理买卖和承销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存放业务;办理与金融业务相关的资信调查、咨询、评估、见证业务;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买卖、代理买卖金融衍生产品;资产证券化业务;企业财务顾问服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海外分支机构在进出口银行授权范围内经营当地法律许可的银行业务;按程序经批准后以子公司形式开展股权投资及租赁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底,中国进出口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3,343.50亿元,净利润为50.23亿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为462.86亿元。
中国进出口银行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贷款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
借款人:本公司之10家境外附属单船公司——LIAN YANG HU MARITIME LIMITED 、LIAN SHAN HU MARITIME LIMITED 、LIAN GUI HU MARITIME LIMITED 、COSWISH LAKE MARITIME LIMITED 、COSNEW LAKE MARITIME LIMITED 、COSLUCKY LAKE MARITIME LIMITED 、XINLONGYANG SHIPPING PTE. LTD.、XINWEIYANG SHIPPING PTE. LTD.、XINHUIYANG SHIPPING PTE. LTD.及XINMAOYANG SHIPPING PTE. LTD.;
借款总额:5.439亿美元;
贷款形式:船舶抵押贷款,按10艘油轮造船合同进度款的支付进度提取贷款;
用途:用以支付10艘油轮船舶不超过70%的船价;
期限:每艘船交船后不超过12年。
四、说明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合同的履行是为了保证本公司此前订造的7艘VLCC和3艘LR1型船舶顺利交付并投入运营,对优化本公司油轮船队结构,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对公司盈利能力将产生正面影响。
2、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没有影响,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双方履约能力良好,合同履行风险小。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