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7-042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6月23日上午9:00 在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6月15日以电话、邮件的方式送达到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纪翌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的董事9名,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提名纪翌女士、纪德法先生、袁忠民先生、曾逸先生、蔡亮先生和田永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田苗先生、原红旗先生和刘奕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提名纪翌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提名纪德法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3、提名袁忠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4、提名曾逸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5、提名蔡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6、提名田永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7、提名王田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8、提名原红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9、提名刘奕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不存在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独立董事候选人将分别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以上候选董事简历请见附件。
二、《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7年7月27日下午14:00在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公司变频器新工厂一楼报告厅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4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纪翌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11月出生,加拿大达尔豪斯大学计算机应用科学硕士。2005年—2009年期间曾在三井物产(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工作。自2011年7月11日起担任公司董事。2016年5月14日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现为上海市嘉定区人大代表。
纪翌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系公司控股股东纪德法先生之女。现持有公司股票35,872,939股,占总股本5.78%。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纪德法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1年11月出生,山东工业大学工业自动化专业研究生,北京大学EMBA,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68年—1974年就职于江苏省盐城动力机厂;1974年—1986年就职于江苏连云港化工矿山设计院;1986年—1988年山东工业大学学习工业自动化专业;1988年—1992年就职于上海市轻建房屋设备厂担任主任工程师;1992年—1995年就职于上海浦东时达电梯控制技术开发部担任总经理;1995年—2008年8月担任上海新时达电气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8月5日至2016年5月14日,担任公司董事长;2014年2月17日至2016年3月22日,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纪德法先生曾荣获上海市科技领军人物称号、中国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家奖、第三届上海科技企业家创新奖、上海市劳动模范等。纪德法先生曾担任的社会职务有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市商会副会长、嘉定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嘉定区工商联合会主席。现任上海市工商联主席咨询委员。
纪德法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纪翌女士之父。现持有公司股票110,915,804股,占总股本17.88%。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袁忠民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年10月出生,上海工业大学本科毕业,工程师,高级经济师。1983年—1995年担任上海卢湾区业余大学讲师,1995年起就职于上海新时达电气有限公司;2008年8月5日至2014年2月17日任公司董事及总经理。2014年2月17日起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现为上海市嘉定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上海市嘉定区工商联执委会委员,上海自动化学会理事。袁忠民先生曾获得上海市科技进步三等奖。
袁忠民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袁忠民先生现持有公司股票29,735,817股,占总股本4.79%。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曾逸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11月出生,EMBA。1996年8月—1998年5月期间曾在深圳市威达通电子任工程技术人员。1998年起就职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众为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自2014年10月13日起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广东省机械工程学会机器人专委会副主任,广东省自动化学会机器人专委会副主任,深圳大学机电与控制工程学院校外研究生导师。
曾逸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曾逸先生现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1,011,206股,
并通过喀什众智兴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2,014,020,合计占总股本5.32%。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蔡亮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1月出生,哈尔滨工业大学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1995年—1997年就职于上海金机集团担任工程师;1997年—2008年8月就职于上海新时达电气有限公司,历任开发工程师、开发部经理、技术研发中心副主任等职。2008年8月起担任公司董事。2014年10月13日至2015年3月19日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3月19日至今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任中国自动化学会电气自动化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控系统与装置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上海市机器人行业协会副会长。蔡亮先生擅长控制系统及变频器硬件研发,曾获得上海市发明创造专利奖发明类三等奖、上海市科技进步三等奖(技术发明奖)、河北省廊坊市科技进步一等奖、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等奖项,并曾担任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起重机械安全监控与信息化管理系统研究与产业化开发”技术负责人,参与多项国家、省市级科研项目。在电梯控制系统方面主持取得了17项专利,5项软件著作权,7项技术成果,并在国内权威期刊《中国电梯》发表《32位网络化Smartcom.net电梯专用电脑技术》等数篇学术文章。
蔡亮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蔡亮先生现持有公司股票8,135,479股,占总股本1.31%。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田永鑫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7月出生,吉林大学硕士。1991年-2002年任职于哈尔滨哈飞汽车有限公司。2002年5月起,担任上海晓奥享荣汽车工业装备有限公司经理。2015年1月至今,担任上海晓奥堃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5年4月至今,担任上海晓奥享荣汽车工业装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5月14日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田永鑫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田永鑫先生现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385,247股,并通过上海晓奥堃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2,261,969股,合计占总股本0.59%。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田苗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年出生,西安交通大学学士、西北工业大学硕士博士与硕士、清华大学智能技术与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及意大利国家仿生力学博士后。自1995年起就职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现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北航机器人研究所名誉所长、智能技术与机器人iTR实验室主任。王田苗先生曾获得国家教育部特聘教授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信息领域评审专家组成员、国防科技机器人创新团队带头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突出专家国务院政府津贴获得者等。曾聘为国家863计划“十五”机器人主题专家组组长、“十一五”先进制造技术领域专家组组长及中国制造业信息化专家组副组长、“十二五”服务机器人重点项目专家组组长、中国自动化学会机器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IEEE机器人与自动化学会北京地区主席等。王田苗先生近年来在嵌入式智能感知与控制、医疗外科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等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曾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国家电子工业部科技进步一等奖、国防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航空部科技进步二等奖和北京市科技进步二等奖等奖励。此外,王田苗先生还担任致导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友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241)独立董事、晨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2000)独立非执行董事。
王田苗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田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王田苗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原红旗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出生,会计学博士、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香港科技大学研究助理,访问学者。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原红旗先生先后发表过《新会计准则对现金股利和会计盈余关系影响的研究》《公司治理与股改对价的确定》《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区竞争优势与审计质量》《上市公司配股行为与经济后果研究》《中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分析》等数十篇学术著作。曾荣获上海市第八届“曙光学者”、上海市育才奖等荣誉。
原红旗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原红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亦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原红旗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刘奕华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6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广东工业大学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广州南洋电器研究所工程师、广州机电工业局科长、广州机电行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理事。现任广东省机械工程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兼任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理事、中国自动化学会理事兼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协会副会长、广东省自动化学会理事长、广东省自动化与系统集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中山金马娱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
刘奕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奕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刘奕华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7-043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决定于2017年7月27日(星期四)下午14:00召开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7月27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7月26日-2017年7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26日下午15:00至2017年7月2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者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7月20日。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7月20日。截至2017年7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公司一楼报告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 选举纪翌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纪德法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袁忠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曾逸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 选举蔡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 选举田永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1 选举王田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原红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刘奕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选举王春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选举钱作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2017年6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对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进行分别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其中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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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登记时间:2017年7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3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以2017年7月26日16:30前到达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
4、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362527
(2)投票简称:时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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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00,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00,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表一提案3.00,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7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7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7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地址: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邮编:200050。
(2)会议联系电话:86-21-52383315。
(3)会议传真:86-21-52383305。
(4)会议联系人:周小姐。
2、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特别提示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4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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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书签发日期:
注: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赞成、反对、弃权)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7-044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6月23日上午11:00在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6月15日以电话的方式送达到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朱强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的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同意提名王春祥先生、钱作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1、提名王春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3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提名钱作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3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上述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上述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规则》以及《累积投票制度》等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将对相关监事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上述监事候选人中,不存在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亦不存在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6月24日
附件:
王春祥: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2月出生,哈尔滨工业大学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1992年-1993年担任航天部815研究所助理工程师;1993年-1995年担任赛特安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程师;1995年起就职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技术委员会副主任。自2014年10月13日起任公司职工监事。王春祥先生曾在2006年荣获全国“热爱企业优秀员工”奖与上海市科学技术奖,2008年荣获河北省科学技术成果奖,2009年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与上海市科学技术奖,2010年荣获全国劳动模范,2011年荣获国务院特殊津贴,2012年荣获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科技进步二等奖。
王春祥先生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现持有公司股票12,277,519股,占总股本1.98%。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钱作忠: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12月出生,国防科技大学电子工程专业本科学历。曾任湖南省资江氮肥厂(现为湖南宜化)技术员、工程师等职务;2001年起任深圳市众为兴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02年8月起任深圳众为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技术总监;2014年10月起任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钱作忠先生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现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799,999股,并通过喀什众智兴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361,800股,合计占总股本0.51%。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7-045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鉴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17年6月21日通过民主选举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选举周平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议案》,选举周平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个人简历附后),任期三年,将与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位非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6月24日
附件:
周平: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12月出生,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毕业,法学学士。2002年起加入本公司,历任秘书、市场部专员、战略采购部专员;2014年1月起任公司战略采购部副经理。
周平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