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元资信”)对本公司2010年发行的“10营口港”债券(债券代码:122049)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评级机构鹏元资信在对本公司经营状况、行业、其他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17年6月22日出具了《2010年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7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2017年度跟踪评级结果为: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为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
《2010年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7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