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新海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新投资”)于2016年5月30日将其持有的公司 50,000,000 股限售股质押给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以进行股票权利质押融资业务,并于2016年8月26日将上述50,000,000股限售流通股中的 25,470,000股办理了解质手续。因上述质押期限已届满,海新投资于2017年6月16日将原质押的50,000,000 股限售股中剩余的24,530,000股办理了解质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8;2016-030;2017-038),
公司于2017年6月23日收到通知,海新投资于2017年6月22日将前述解质的24,530,000 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5%)重新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继续质押给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以办理股票权利质押融资业务,质押期限至2018年5月30日。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海新投资共持有公司股份 117,600,000 股,均为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50%,本次办理完质押登记手续后海新投资累计质押的公司股份数量为111,370,000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94.70%,占公司总股本的49.72%。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海新投资进行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业务主要是为了满足流动资金需要。海新投资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如出现平仓风险,海新投资将采取包括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上述股份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