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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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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2017年3月21日因信息披露问题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处分(时任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6月23日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毕焱,作为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2017年3月21日因信息披露问题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处分(时任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毕焱

 2017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17-027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概述

 1、吉林敖东集团金海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发药业”)系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本公司直接持有7,896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98.70%,本公司子公司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4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30%,本公司对该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为100%。公司以林场房屋建筑物作价108,036.22元、林地使用权作价10,377,238.13元、林木资产作价49,644,698.73元)及现金870,026.92元,共计6,100万元对金海发药业增资,增资价格按照股票面值1元/股,以满足金海发药业的发展规划。

 本次增资完成后,金海发药业注册资本变更为14,100万元,本公司将直接持有金海发药业13,996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99.26%,本公司子公司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4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0.74%,本公司对该公司表决权比例仍为100%。

 增资前金海发药业控制图如下:

 ■

 增资完成后金海发药业控制图如下:

 ■

 2、吉林敖东顺合胶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胶囊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4,390万元,本公司持有4,390万出资额,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100%。公司以自有资金2,480万元,按照每份出资额1元对胶囊公司进行增资,以满足胶囊公司自身业务发展需要。

 本次增资完成后,胶囊公司注册资本为6,870万元,仍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对该公司表决权比例仍为100%。

 ■

 3、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7年6月2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为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金海发药业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吉林敖东集团金海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安图县明月镇

 法定代表人:杨培国

 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

 实收资本:8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2426740459271U

 经营范围:片剂、硬胶囊剂、软胶囊剂、合剂、丸剂(蜜丸、水丸、水蜜丸、浓缩丸)、煎膏剂、软膏剂、酒剂、颗粒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口服液生产、销售;土特产品、中药材(国家限定的品种除外)采购、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04年10月27日

 金海发药业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2、胶囊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吉林敖东顺合胶囊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敦化经济开发区敖东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姚向立

 注册资本:4390万人民币

 实收资本:439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24037493269774

 经营范围:明胶空心胶囊制造、口服液吸管、饮料吸管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03年07月06日

 胶囊公司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三、增资的资金来源及资金用途

 1、本公司以资产和现金对金海发药业进行增资主要用于满足金海发药业未来的业务需要。

 2、本公司以自有资金2,480万元对胶囊公司进行增资主要用于新上胶囊生产线,提升生产能力。

 四、本次增资存在的风险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1、存在的风险

 由于金海发药业、胶囊公司所处的行业竞争比较激烈,存在市场风险等不确定因素导致未来收益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对本公司的影响

 增资完成后,本公司对金海发药业、胶囊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仍为100%,合并范围没有发生变化,对本公司权益没有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17-028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7月17日(星期一)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

 2017年7月17日9:30—11:30,13:00—15:00的任意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

 2017年7月16日下午15:00至2017年7月17日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7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7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1.1关于选举李秀林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2关于选举郭淑芹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3关于选举杨凯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4关于选举应刚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 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2.1关于选举吕桂霞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2关于选举孙茂成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3关于选举毕焱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3.1关于选举陈永丰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2关于选举修刚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3关于选举孙玉菊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9、审议关于制定《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需逐项表决,议案1、议案2、议案3涉及董事、监事候选人选举均采取累积投票制,其中,非独立董事候选人4名,独立董事候选人3名,监事候选人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吕桂霞女士、孙茂成先生、毕焱女士已经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2017年6月23日,公司职工大会已选举赵大龙先生、张海涛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与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采用非累积投票制,其中议案4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电子邮件(出席现场会议时由见证律师验证登记文件原件)的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7年7月11日—12日8:30至11:30;13:30至16:00。

 3、登记地点: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公司办公楼六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

 邮政编码:133700

 联 系 人:王振宇、张海涛

 联系电话:0433-6238973

 指定传真:0433-6238973

 电子信箱:000623@jlaod.com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23”,投票简称为“敖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在3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3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 2017年7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7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7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应当包括如下信息:

 1. 委托人名称:

 持有吉林敖东股份的性质:

 持有吉林敖东股份的数量:

 2.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3.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

 委托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有表决权□/无表决权□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4.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5.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证券代码: 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17-029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

 2017年6月23日,公司职工大会已选举赵大龙、张海涛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其任期与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4日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赵大龙先生,1974年9月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1999年7月至2000年2月任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员工,2000年2月至2001年3月任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综合管理部员工,2001年3月至2001年11月任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管理部员工,2001年11月至2002年7月任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企管办员工,2002年7月至2005年1月任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储运部部长,2005年1月至2006年1月任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债权稽察室住任(其间:2005年5月至2006年1月任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察部部长),2006年1月至2008年5月任吉林敖东力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5月至2016年1月任通钢集团敦化塔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任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7年6月至今任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赵大龙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条所列情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协议人敦化市金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9,100股,通过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份额对应本公司股份45,500股;最近五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张海涛先生,1986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中共党员。2009年7月至2012年4月任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秘书,2012年4月至今任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助理。张海涛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条所列情形;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份额对应本公司股份13,000股;最近五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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