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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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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7-069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于2017年6月12日以邮件和短信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6月23日上午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3人),全体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孟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孟列、范志实、陈孟德在该议案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兹定于2017年7月12日(星期三)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3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7-072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2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2次会议于2017年6月12日以邮件和短信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6月23日下午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丕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90 证券简称:华仪电气 公告编号:2017-071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7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7月12日 13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综合楼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7月12日

 至2017年7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6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将于2017年6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华仪集团有限公司、陈道荣、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7年7月10日 8:30---16:3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本公司董秘室

 六、 其他事项

 1、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并在参会时携带授权书等原件,交会务人员。

 2、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3、出席会议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

 邮政编码:325600

 联 系人:李维龙、刘娟

 电话:0577-62661122

 传真:0577-62237777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7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7-070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华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集团”)

 ● 本次担保数量:合计不超过4亿元的担保计划

 ● 累计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数量(不含本次担保计划):公司累计为华仪集团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80亿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有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控股股东华仪集团为公司发展给予了大力支持,长期为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华仪集团实际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7.28亿元。本着互帮互助、共同发展的原则,公司拟为华仪集团的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提供担保,担保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本担保事项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担保期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为保障公司的利益,控制担保风险,公司为华仪集团提供担保的同时,由华仪集团提供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于2017年6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计划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华仪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

 法定代表人:陈道荣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7年9月12日

 营业期限:1997年9月12日至2025年7月20日止

 经营范围:低压电器、太阳能设备、水利水电设备、机械设备及配件、电工器材、电缆附件、互感器研发、制造、销售、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对实业、金融、高新技术产业、房地产的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有色金属、燃气油、化工产品批发。

 关联关系: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0.83%的股权。

 股权结构:

 ■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情况

 本次拟为华仪集团的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提供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担保,尚未签订担保协议。本次担保如获通过,公司将根据担保协议签订情况和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华仪集团提供担保用于其申请银行贷款等融资需要,是华仪集团正常经营所需。多年以来,华仪集团为公司发展给予了大力支持,包括长期为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本着互帮互助、促进公司与控股股东共同发展的原则,且华仪集团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抗风险能力。公司为华仪集团提供担保的同时,由华仪集团提供反担保,保障了上市公司的利益。公司本次拟为华仪集团提供担保,风险相对较低。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为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担保方华仪集团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抗风险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同时,由华仪集团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会议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为华仪集团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担保,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不含本次担保计划,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最高额为148,605.48万元(其中: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控股和全资子公司担保>累计为人民币39,182.5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最高额担保累计为人民币109,422.98万元),占公司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6.17%。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2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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