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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2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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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2017-016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7年6月8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为本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鉴于立信会计近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会便〔2017〕24号”《 关于责令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暂停承接新的证券业务并限期整改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上述议案决议内容不符合《通知》相关要求。公司将就2017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请事项另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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