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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2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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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7-066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6月21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6月20日—2017年6月2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20日15:00至2017年6月21日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32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卢敏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数657,207,51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7.9213%。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数454,510,64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0.0571%,因系关联股东,因此审议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时均回避表决。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数202,696,87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7.8642%;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2人,代表股份数30,404,32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679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202,689,87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5%;反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0,397,3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0%;反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贤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广东贤丰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因此本议案由非关联股东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的朱伟律师、黎波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7-067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收购锂电池产业相关公司股权,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贤丰控股,股票代码:002141)自2017年6月1日(周四)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及时公布了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重大事项进展暨股权收购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9)、《重大股权收购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2)。

 经公司与相关各方咨询论证,公司拟收购锂电池产业相关公司股权事宜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6月15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6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鉴于该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6月22日(星期四)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为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7-068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产业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贤丰控股”或“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29,997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广州丰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横琴丰盈惠富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下称“基金”或“并购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4月8日、4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参与投资产业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4)、《关于参与投资产业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2)。

 2017年6月20日,并购基金完成备案并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出具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备案编码:ST7654。

 详情见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amac.org.cn/)公示信息。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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