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9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案件所处的阶段:已受理
2、案由: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
2、案件原告: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
3、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本案尚处于诉讼受理阶段,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和后期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受理情况
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诚志通”、“原告”)为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贸易业务。
近日,公司接到通知,珠海诚志通与包头北驰车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头北驰”)、珠海市拓华矿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拓华”)因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发生三宗诉讼事项。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对以上三宗诉讼请求决定立案审理,并于2017年6月15日向珠海诚志通送达了三份《受理案件通知书》,案件编号分别为(2017)粤0402民初5484号、(2017)粤0402民初5486号、(2017)粤0402民初5506号。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上述三宗诉讼的原告均为珠海诚志通,其法定代表人为王学顺。珠海诚志通诉包头北驰两宗诉讼的委托代理人为北京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张晓玲律师、梁艳玲实习律师;诉珠海拓华诉讼的委托代理人为广东亚太时代律师事务所谢婉婷律师。
被告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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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纠纷起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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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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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判决情况
上述诉讼事项已由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受理,尚未审理。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一)本次公告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可能的影响
因本次公告的三宗诉讼事项尚未审理,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三宗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17)粤0402民初5484号、(2017)粤0402民初5486号、(2017)粤0402民初5506号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0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
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拨付的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170万元人民币。该补助系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工业转型升级(技改)专项资金的通知》(冀财建【2017】52号)和《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批复下达首批河北省工业转型升级试点示范县(市、区)的通知》(冀工信规【2017】80号)拨付。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该笔项目补助金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