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持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171,931,21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3.53%)的实际控制人、大股东周儒欣先生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0,510,42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4%),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遵守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的规定;以大宗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姓名:周儒欣
2、股东持有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周儒欣先生持公司股份171,931,21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3.5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
周儒欣先生拟减持不超过20,510,42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1)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遵守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的规定。
(2)以大宗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周儒欣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所作有关股份限售的承诺如下:
(1)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该项承诺已履行完毕)。
(2)在其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该项承诺履行中)。
2、周儒欣先生在2013年公司实施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发行方案中承诺如下:
承诺以现金全额认购其可配股份(该项承诺已履行完毕)。
3、周儒欣先生在2015年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如下承诺:
通过宏通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所获得新增发行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该项承诺正在履行中)。
截至目前,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周儒欣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持续关注周儒欣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周儒欣先生减持公司股份属于其个人行为,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周儒欣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