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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力士”或“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已于2017年4月终止。公司聘请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担任前述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接的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专户资金全部使用完毕或法定督导期结束之日止。
公司已于2017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2017年5月8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预案的相关议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启动后,公司决定聘请海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际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并于近日与海际证券签订了《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海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之保荐协议》,约定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工作的持续督导期从本次发行上市的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的一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期间自本次发行的证券上市之日起计算。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已与申万宏源终止了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申万宏源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海际证券完成。海际证券已指派赵亮先生、解刚先生担任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至专户资金全部使用完毕或法定督导期结束之日止。(附:赵亮先生、解刚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九日
附:
赵亮先生,海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执行董事,保荐代表人,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已逾12年,拥有丰富的股权融资经验,主导或参与了古越龙山配股、大东南非公开发行、盛洋科技IPO、赤天化可转债和非公开发行、安纳达非公开发行等项目。
解刚先生,海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执行董事,保荐代表人,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已逾15年,拥有丰富的股权融资经验,主导或参与了西部证券IPO、创意信息IPO、环球印务IPO、海康威视IPO、盐湖股份增发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