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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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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49 证券简称:西部材料 公告编号:2017-033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7年6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2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42541.4274万元,并在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宜。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与工商变更相关的文件。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章程修正案》见附件,修订后的《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7年7月10日下午14:30在公司328会议室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034)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0日

 附:

 章程修正案

 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成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须相应对公司章程作出如下修订:

 一、章程第六条原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270.7137万元。

 现修订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541.4274万元。

 二、章程第十九条原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21270.7137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1270.7137万股。

 现修订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42541.4274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2541.4274万股。

 证券代码:002149 证券简称:西部材料 公告编号:2017-034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部材料”)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6月19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17年7月10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7月10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7月9日----2017年7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1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9日下午15:00至2017年7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7年7月4日(星期二)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泾渭工业园西金路西段15号,公司328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凡2017年7月4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宜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修订<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刊载于2017年6月2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两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参与现场会议的股东的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登记时间:自股权登记日的次日至2017年7月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六)登记地点: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泾渭工业园西金路西段15号

 (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710201

 传真:029-86968416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49

 2.投票简称:“西材投票”

 3.投票时间:2017年7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西材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了“总议案”(总议案包含除需累积投票议案之外的所有议案),“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序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如股东对本次需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表一: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二: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7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7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它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潘海宏、左婷

 联系电话:029-86968418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通知。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0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表决指示

 ■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三、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出具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每页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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