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雪莱特”)接到佛山市顺德区大宇智能制造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大宇智能制造产业基金”)通知,大宇智能制造产业基金近日与浙江嘉利(丽水)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利股份”)签署了《浙江嘉利(丽水)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合同》(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合同》”)。大宇智能制造产业基金分别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992万元认购嘉利股份发行的无限售条件的人民币普通股440万股股票。具体如下:
一、基金设立情况
1、2016年5月,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深圳前海大宇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深圳前海大宇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宇资本”)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发起设立雪莱特大宇产业并购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2)。
2、2016年7月,雪莱特大宇产业并购基金成立,正式名称为“广东雪莱特大宇产业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雪莱特大宇基金”),并取得了广东省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发起设立雪莱特大宇产业并购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66)。
3、2017年2月,雪莱特大宇基金与大宇资本共同发起设立大宇智能制造产业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雪莱特大宇产业并购基金对外投资设立子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
4、2017年3月,大宇智能制造产业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大宇智能制造产业基金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2)。
5、2017年4月,雪莱特大宇基金与大宇资本及佛山市顺德区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德投资母基金”)重新签署了《佛山市顺德区大宇智能制造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大宇智能制造产业基金引入顺德投资母基金为新合伙人。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大宇智能制造产业基金引入新合伙人并重新签署合伙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7)。
6、2017年6月,雪莱特大宇基金与大宇资本及顺德投资母基金重新签署了《佛山市顺德区大宇智能制造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大宇智能制造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由9,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12,5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雪莱特大宇产业并购基金增资大宇智能制造产业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0)。
二、基金对外投资概述
近日,大宇智能制造产业基金与嘉利股份签署了《股份认购合同》。嘉利股份以发行股票方式引进新投资者,计划定向发行股票不超过1,300万股。大宇智能制造产业基金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992万元认购嘉利股份定向发行的440万股股票,每股价格为人民币6.80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大宇智能制造产业基金已支付全部股份认购款。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大宇智能制造产业基金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大宇智能制造产业基金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嘉利(丽水)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007804587081
3、注册资本:10,401.9021万元
4、法定代表人:黄玉琦
5、住所:浙江丽水市水阁工业园区丽沙路1号
6、成立日期:2006年12月25日
7、经营范围:车灯、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不含发动机)、及汽车摩托车配件模具的加工、制造和销售;国家法律法规准许的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须审批的审批后经营,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
8、股东情况介绍
在本次《股份认购合同》签署前,嘉利股份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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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股份认购合同》签署后,嘉利股份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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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1、认购标的及认购方式、认购价格、认购数量、限售安排
大宇智能制造产业基金以现金出资人民币2,992万元认购嘉利股份定向发行的440万股股票,每股价格为人民币6.80元。
大宇智能制造产业基金认购的新增股份为无限售条件的人民币普通股,亦无自愿锁定承诺等相关安排,自嘉利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即可进行转让。
2、认购款的支付
大宇智能制造产业基金应在2017年6月15日前将全部认购款即2,992万元人民币支付至嘉利股份指定账户。
3、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方)未能按《股份认购合同》的规定遵守或履行其在《股份认购合同》项下的任何或部分义务,或做出任何虚假的声明、保证或承诺,则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对其他方(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股份认购合同》自以下条件全部成就之日生效:
A、《股份认购合同》经各方签字并加盖公章;
B、嘉利股份定向发行股票经其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基金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分析
1、大宇智能制造产业基金本次对外投资属于其正常投资经营行为,符合基金设立的目的。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目标,投资收益可能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日常经营没有实质影响,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大宇智能制造产业基金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受标的公司相关产业政策、行业周期、市场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具有投资不及预期及合同履行等风险。
3、大宇智能制造产业基金本次对外投资各方已签署《股份认购合同》,但由于尚未办理工商变更及股份变更登记手续,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大宇智能制造产业基金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投资决策、管理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引起的项目投资风险。
针对上述投资风险,公司及公司参与投资设立的基金将建立科学有效的投资决策管理制度,持续完善投资决策管理流程。公司将结合宏观经济走势,密切关注基金运作情况,借鉴各合作方的经验与资源,做到有效控制投资风险,降低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
六、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大宇智能制造产业基金相关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浙江嘉利(丽水)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