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3 证券简称:河北宣工 公告编号:2017-41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3%以上股东提议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有关内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2017年6月17日,公司控股股东—河北宣工机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提出《关于修改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议案的函》,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内容修改如下:
①取消第三十七条(五)部分条款的修订;
②取消对第五十四条的修订;
③取消对第六十条的修订。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7036.966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54%,其提案内容未超出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时间、程序亦符合《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23 证券简称:河北宣工公告编号:2017-42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6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提案的议案》。根据控股股东河北宣工机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6月17日提交的《关于修改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议案的函》,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内容进行修改:
①取消第三十七条(五)部分条款的修订;
②取消对第五十四条的修订;
③取消对第六十条的修订。
修改后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