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1 证券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17-31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6月13日(星期二)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7年6月12日~2017年6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12日下午3:00至2017年6月13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927号 公司七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 潘明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7、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具有表决权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22人,代表股份326,815,6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0711%。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具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20人,代表股份16,224,98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333%。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和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现场股东大会出席情况: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具有表决权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326,280,2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9776%。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6人, 代表股份535,4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35%。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共审议9项议案,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会议股东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6,457,5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04%;反对358,0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86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930%;反对358,0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0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6,457,5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04%;反对358,0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86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930%;反对358,0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0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6,457,5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04%;反对358,0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86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930%;反对358,0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0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6,457,5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04%;反对358,0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86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930%;反对358,0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0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6,346,9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66%;反对468,6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5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114%;反对468,6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8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6,394,2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11%;反对421,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803,5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028%;反对421,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9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6,457,5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04%;反对358,0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86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930%;反对358,0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0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7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6,457,5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04%;反对358,0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86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930%;反对358,0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0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拆迁补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参加本议案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6,224,982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801,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3923%;反对423,1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60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801,8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923%;反对423,1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0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峰、黄滔
3、结论性意见: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