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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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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33 证券简称:栖霞建设 公告编号:2017-021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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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6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龙蟠路9号兴隆大厦21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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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由董事长江劲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耿强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海刚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副总裁吕俊先生、总裁助理范广忠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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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议案名称: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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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议案名称: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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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议案名称: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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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议案名称:支付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及2017年度续聘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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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议案名称:2016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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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议案名称: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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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议案名称:关于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关联股东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栖霞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南京栖霞建设集团物资供销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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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议案名称:在授权范围内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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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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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于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情况

 南京栖霞建设集团建材实业有限公司、南京星叶门窗有限公司、南京住宅产业产品展销中心、南京东方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南京星叶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南京栖云置业顾问有限公司均受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栖霞集团”)控制。栖霞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栖霞集团、南京栖霞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南京栖霞建设集团物资供销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为360,850,600股、3,996,000股和1,518,48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凡、万巍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列席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600533 证券简称:栖霞建设 编号:临2017-022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6日以电子传递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6月13日在南京市召开,董事会成员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拟参与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增资扩股的议案

 目前,本公司持有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银行”)的股份为

 185,417,586股,占其总股本的3.708%。河北银行现有股本50亿股,为提高资本充足率、满足未来持续发展需要,河北银行拟增发不超过10亿股股票,增发价格为人民币3.72元/股。增发完成后,其股本将不超过60亿股。依照河北银行前述增资扩股方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购该公司新增股份37,083,517股,认购价格为人民币3.72元/股,总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37,950,683.24元。河北银行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河北银行222,501,103股,预计将占其增发后的总股本3.708%。

 内容详见《栖霞建设拟参与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质押公司所持有的部分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进行融资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经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协商一致,公司拟将所持有的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银行”)股权中的1.6亿股进行质押融资,融资金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为36个月。

 内容详见《栖霞建设关于质押公司所持有的部分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进行融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借款的议案

 因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东支行申请借款7亿元人民币,期限为3年,年资金成本不超过6.2%,并由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具体办理本次借款事项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600533 证券简称:栖霞建设 编号:临2017-025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2月28日,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3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栖霞建设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17-007)》 。

 2017年5月,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编号为“中市协注[2017]CP108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5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栖霞建设关于收到短期融资券接受注册通知书的公告(临2017-020)》。

 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要求及公司资金需求状况,公司于近日发行了 2017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现将本期发行情况公告如下:

 ■

 特此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600533 证券简称:栖霞建设 编号:临2017-024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押公司所持有的部分河北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股权进行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6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质押公司所持有的部分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进行融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拓宽融资渠道,经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协商一致,公司拟将所持有的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银行”)股权中的1.6亿股进行质押融资,融资金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为36个月。

 目前,公司持有河北银行的股份数为185,417,586股,公司本次拟质押的股份数占本公司持有河北银行股份数的86.29%。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具体办理本次股权质押融资事项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600533 证券简称:栖霞建设 编号:临2017-023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参与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目前,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持有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银行”)的股份为185,417,586股,占其总股本的3.708%。河北银行现有股本50亿股,为提高资本充足率、满足未来持续发展需要,河北银行拟增发不超过10亿股股票,增发价格为人民币3.72元/股。增发完成后,其股本将不超过60亿股。

 依照河北银行前述增资扩股方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购该公司新增股份37,083,517股,认购价格为人民币3.72元/股,总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37,950,683.24元。河北银行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河北银行222,501,103股,预计将占其增发后的总股本3.708%。

 河北银行本次增资扩股的方案尚须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相关监管部门批准的方案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河北银行最终的增资

 扩股方案,确定认购股份数量和价格,并办理参与认购的有关手续。

 公司董事长江劲松先生为河北银行董事;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亦持有河北银行的股份370,575,111股,占其总股本的7.41%;因此,

 公司参与河北银行增资扩股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6年9月9日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28号

 注册资本:50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乔志强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贵金属业务;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从事电子银行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核定为准);提供保管箱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担保;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结汇、售汇;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企业财务顾问;理财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律、法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股东

 1996年5月28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河北财政局、华北制药集团公司等25家单位共同发起设立石家庄城市合作银行;1998年6月4日,石家庄城市合作银行更名为石家庄市商业银行;2009年11月19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石家庄市商业银行更名为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河北银行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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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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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2016年度相关数据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7年第一季度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河北银行现有股本50亿股,为提高资本充足率、满足未来持续发展需要,河北银行拟增发不超过10亿股股票,增发价格为人民币3.72元/股。增发完成后,其股本将不超过60亿股。

 依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7]第565号),以2016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河北银行每股净资产评估值为3.72元。因此,河北银行此次增发股票的价格为人民币3.72元/股。

 依照河北银行前述增资扩股方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购该公司新增股份37,083,517股,认购价格为人民币3.72元/股,总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37,950,683.24元。河北银行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河北银行222,501,103股,预计将占其增发后的总股本3.708%。

 四、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河北银行成立于1996年5月28日,是全国首批五家城市合作银行试点之一,

 也是目前河北省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城市商业银行,资产优良、资本充足、治理规范、风控严密,资本收益率较高,在河北省和环渤海地区具有重要的市场影响力。伴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这一国家战略的推出,河北银行将可进一步凸显其区域优势,从而推动经营业绩的稳步提升。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参与河北银行增资扩股,可为公司带来稳定的投资回报,将可有效分散行业风险、拓宽盈利渠道,为公司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

 五、 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经独立董事认可,此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

 议。2017年6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拟参与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增资扩股的议案》,关联董事江劲松先生、范业铭先生、徐水炎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张明燕女士、茅宁先生、耿强先生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为:此项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进行的,参与增资扩股的价格是以2016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河北银行每股净资产评估值来确定的,价格是公允的。增资事项由双方充分协商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子公司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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