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购买资产事宜,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9月12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6年9月12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7),于2016年9月21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18)。
经初步确认(以公司2015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数值计算),本次购买资产事宜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于2016年9月2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6年9月28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19),于2016年10月12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20),分别于2016年10月19日、2016年10月26日、2016年11月2日、2016年11月9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依次为:2016-21、2016-23、2016-24、2016-25)。
公司于2016年11月10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28),分别于2016年11月16日、2016年11月23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依次为:2016-29、2016-30),于2016年11月24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延期复牌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34),分别于2016年11月30日、2016年12月7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依次为:2016-35、2016-36)。
公司于2016年12月10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38),分别于2016年12月14日、2016年12月21日、2016年12月28日、2017年1月5日、2017年1月12日、2017年1月19日、2017年1月26日、2017年2月9日、2017年2月16日、2017年2月23日、2017年3月2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依次为:2016-39、2016-40、2016-41、2017-01、2017-02、2017-03、2017-04、2017-05、2017-06、2017-07、2017-09)。
公司于2017年3月9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2),分别于2017年3月16日、2017年3月23日、2017年3月30日、2017年4月8日、2017年4月15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依次为:2017-13、2017-14、2017-16、2017-17、2017-25);公司于2017年4月22日、2017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筹划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依次为:2017-27、2017-29)。
公司于2017年5月9日披露了《关于筹划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31),于2017年5月16日、2017年5月23日披露了《关于筹划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依次为:2017-32、2017-35)。
2017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有关的议案,并于2017年5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5年修订)》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本次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依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有关规定,公司披露资产重组预案后,因事后审核所需的停牌时间不计入公司资产重组停牌时间,因此,公司于2017年5月27日发布了《关于披露资产重组预案暨暂不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40),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公司于2017年6月7日披露了《关于筹划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42)。
2017年6月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7〕第33号),目前,公司正在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对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复,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对问询函的回复并更新相关文件,公司将及时披露更新后的相关文件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重组尚需取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国防科工局关于信息披露豁免的审核、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审核、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