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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7年5月10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8,126,9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A股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实际每10股派2.970000元;而对于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需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B股个人股东和非居民企业扣税后每10股派 2.970000 元。)。
向B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B股股息折算汇率由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规定(如果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未作出规定,将按照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即2017年5月11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港币:人民币=1:0.8868)折合港币兑付,未来代扣B股个人股东需补缴的税款参照前述汇率折算。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A股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6月20日。
本次权益分派B股最后交易日为:2017年6月19日,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6月2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6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截止2017年6月22日(最后交易日为2017年6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B股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6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B股股东的现金红利于2017年6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如果B股股东于2017年6月22日办理股份转托管的,其现金红利仍在原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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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年6月12日至登记日:2017年6月1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其他事项说明
B股股东中如果存在不属于境内个人股东或非居民企业但所持红利被扣所得税的情况,请于2017年6月30日前(含当日)与公司联系,并提供相关材料以便进行甄别,确认情况属实后公司将协助返还所扣税款。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15号一致药业大厦
咨询联系人:王先生
咨询电话:0755-25875222
传真电话:0755-25195435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