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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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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17-032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07日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6月12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公司402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何振亚、吴琼、周卫军、田常增、胡一元、韩宝荣、苗兆光、朱莲美亲自出席会议并表决,独立董事陈际红因出差委托独立董事朱莲美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振亚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明确公司2017年度配股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95,330,584元,扣除发行费用18,226,623.1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7,103,960.83元。鉴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配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差异,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对募集资金投向明确如下:

 ■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审核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江苏银行北京马连道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5,000万元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江苏银行北京马连道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5,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一年,公司股东何振亚先生及其夫人赵桂兰女士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申请授信不超过15,000万元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申请授信,授信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一年,公司股东何振亚先生及其夫人赵桂兰女士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申请贷款15,000万元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申请15,000万元人民币贷款,贷款期限为二年。

 公司以自有的位于丰台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园区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京丰国用2005第000815号,使用权面积9308.65平方米)及地上建筑物(房产证号:X京房产证丰字第096865号,建筑面积14662.85平方米)作为授信抵押,抵押期限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给予我司的贷款期限相同。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公告编号:2017-034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6月7日以邮件及书面形式送达每位监事。

 (三)会议于2017年6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

 (五)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玉洁召集和主持,吴永利、殷国森出席。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举手表决方式,对下述议案进行表决:

 审议《关于明确公司2017年度配股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95,330,584元,扣除发行费用18,226,623.1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7,103,960.83元。鉴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公司发行预案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差异,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对募集资金投向明确如下:

 ■

 监事会认为:

 公司于2017年6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关于明确公司2017年度配股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此次调整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票同意、 零 票反对、 零 票弃权,表决结果 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17-033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配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投资项目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鉴于本次配股实际募集资净额与配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存在差异,公司在不改变本次配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进一步明确了募集资金投入各投资项目实际金额。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0号文)核准,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动力源”)以本次配股发行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26日(T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438,767,8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2.99435股,配股价格为4元/股。本次共计配售123,832,646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95,330,584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8,226,623.1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7,103,960.83元。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6月8日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48210004号”《验资报告》。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8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与募投项目资金需要量的差额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补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本次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分配调整情况

 鉴于实际募集资净额与公司配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差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明确公司2017年度配股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调整后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7年6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关于明确公司2017年度配股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此次调整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实际募集资净额与公司配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存在差异,公司决定调整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此次调整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调整配股募集资金各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7年6月12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经全体监事审议通过《关于明确公司2017年度配股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此次调整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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