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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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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券的人)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次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接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均视作同意由长城证券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且均视作同意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共同制定的《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四)本次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五)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申请本次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接受这种安排。

 四、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创业中心

 办公地址:成都市顺城大街229号顺城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杨学平

 联系人:陈曦

 电话:010-52239118

 传真:010-52239135

 (二)主承销商、薄记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丁益

 联系人:戚春然、吕玮栋、刘智超、赵元

 电话:0755-23934048

 传真:0755-83516266

 (三)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幸福二村40号C座40-3四-五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幸福二村40号C座40-3四-五层

 负责人:乔佳平

 签字律师:康晓阳、张狄柠

 电话:010-50867509

 传真:010-50867998

 (四)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3单元2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

 负责人:李武林

 签字注册会计师:秦茂、刘力

 电话:028-85560449

 传真:028-85592480

 (五)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3-4层

 负责人:顾任荣、杨剑涛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松波、饶世旗

 电话:010- 88219191

 传真:010- 88210558

 (六)资信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水山公园北道38号爱俪园公寓5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PICC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李信宏

 联系人:闫欣

 电话:010-85171271

 传真:010-85171273

 (七)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丁益

 联系人:戚春然、吕玮栋、赵元

 电话:0755-23934048

 传真:0755-83516266

 (八)薄记管理人收款银行:工行福田支行

 账户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4000023319200115295

 (九)本次债券拟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

 总经理:黄红元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十)本次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总经理:聂燕

 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五、发行人与中介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与本次债券中介机构之前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次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发行人资信情况

 (一)企业信用报告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企业信用报告》,发行人报告期内无未结清不良信贷,无已结清不良信贷,无不良或关注类已还清票据贴现业务,无不良或关注类已还清保函业务。

 (二)公司获得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授信的情况

 截至2017年3月31日,发行人无银行授信。

 (三)近三年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的严重违约情况

 最近三年一期,发行人在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严格按照合同执行,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现象。

 (四)近三年一期发行的债券其偿还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仅有一只公司债券存续,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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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已于2017年3月13日按时全额兑付了该公司债券的本息。

 (五)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

 截至2017年3月31日,发行人不存在存续债务融资工具。如发行人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发行人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为10亿元,占其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15.23%。

 (六)发行人最近三年一期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下的主要偿债指标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口径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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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净额-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资产负债率(剔除预收款项)=(总负债-预收款项)/总资产

 5、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6、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财务费用)/财务费用

 7、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二、本次债券信用评级情况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根据联合评级2017年4月26日出具的《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17]320号,给予发行人主体评级AA级,评级展望稳定,本次债券评级AA级。

 该结果表明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正面

 (1)宽带接入行业在广度和深度上具有较大发展,数据中心与OTT市场未来发展潜力很大。

 (2)公司是国内第一大民营网络运营商、全国范围内规模较大的第三方数据中心运营商;同时,公司在北美网络运营市场有所突破。

 (3)公司布局形成了“云管端”平台运营模式,业务协同效应逐步显现。

 (4)公司与中信网络进行合作,公司宽带网络为全光网,有较强的网络扩容持续性和成本可控性。

 (5)公司宽带覆盖范围和在网用户数量快速增长,数据中心已覆盖主要互联网核心城市;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较快,盈利能力较强。

 (6)公司有息债务负担较轻,且现金流情况较好,整体偿债能力强。

 2、关注

 (1)宽带接入与数据中心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市场竞争加剧可能会降低公司的收入增长水平与盈利能力。

 (2)若家庭智能终端推广不及预期以及增值业务粘性不足,则对公司“云管端”经营模式持续发展影响较大。

 (3)由于海外国家的政治与法律体系与我国有较大不同,公司扩展海外华人市场,易受地缘政治影响,海外业务面临一定政治与法律风险。

 (三)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联合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将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按联合评级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评级并提供有关资料。

 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状况,如发现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本次(期)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次(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评级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宣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相关资料。

 联合评级对本次(期)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将在本公司网站和交易所网站公告,且在交易所网站公告的时间不晚于在本公司网站、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同时,跟踪评级报告将报送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管部门等。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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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行人的设立情况

 (一)发行人的初始设立情况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成都工益冶金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5年1月,是由成都无缝钢管厂发起,职工社会集资组建的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之初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86.7万股。成都工益冶金股份有限公司为国有控股股份公司,其控股股东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成都无缝钢管厂。1990年4月,成都市体制改革委员会“成体改【1990】字第026号”文正式批准公司为成都市股份制试点企业。1993年2月,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体改生【1993】26号”文批准确认公司为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制试点企业。1993年10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审字【1993】79号”文批准确认,公司股本总额为8,118万股,每股1元,其中国有法人股3,001万股,法人股120万股,社会公众股4,997万股,公司社会公众股股票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1994年1月,公司社会公众股股票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简称“工益股份”,证券代码“600804”。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发行人股本结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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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年8月公司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名称由“成都工益冶金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由“工益股份”变更为“鹏博士”。2008年4月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名称由“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成都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司名称由“成都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不变。

 公司在2002年以前主营业务是特钢冶炼,主要为攀钢集团成都无缝钢管有限责任公司配套提供产品,市场严重依赖大客户。2002年-2007年间,公司通过置换深圳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教育软件及校园网络类资产,主营业务变更为特钢冶炼、教育软件及校园网络业务,盈利能力较弱。为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改善公司资产质量,公司于2007年5月收购北京电信通电信工程有限公司,切入电信增值服务领域。2008年和2009年公司相继完成特钢冶炼和钢材贸易等与钢铁业务相关的盈利能力较弱业务的剥离,使得公司主营业务进一步突出和清晰,基本形成了电信增值服务、城市安防监控、广告传媒三大业务为主的业务格局,公司转型为以网络基础和电信增值服务为主业的高科技公司。

 2012年底,公司成功完成对长城宽带的全资控股,公司个人宽带接入业务覆盖范围和用户规模大幅增加。通过与长城宽带的全面融合,充分发挥双方公司在产品、技术、服务、客户资源和市场拓展等方面的优势互补,统一调配资源,形成协同效应,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和未来的持续发展能力大大提高。

 近几年,随着公司云管端战略的推进和落实,公司作为互联网运营服务商,以互联网宽带接入、数据中心集群以及相关的增值服务为主营业务,围绕电信和传媒做产业布局和业务运营,向用户提供全球化电信传媒服务。

 (二)发行人上市后股本变动及重要股份转让

 1、1994年送股

 发行人199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每10股送2股,派发现金红利3.8元(含税)的199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于1994年6月20日开始实施,发行人总股本由8,118万股增至9,741.60万股。

 2、1995年配股

 1995年3月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1995年5月发行人199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成都市体制改革委员会成体改(1995)54号文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审字【1995】19号文批准,发行人于1995年7月20日至8月2日期间,以总股本9,741.6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了每10股配2股的方案,每股配售价格为2.45元。发行人总股本由9,741.60万股增至11,661.12万股,其中发起人股由3,601.20万股增至4,321.44万股;社会个人股由5,996.40万股增至7,195.68万股;募集法人股放弃了配股,其所持股份仍为144万股。此次实际配售1,919.52万股,扣除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4,599.36万元,已于1995年8月31日全部到位,并由成都市蜀都会计师事务所成蜀审(95-1)字第02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3、2000年股东变更

 2000年8月经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1999)6号”文立项和成都市人民政府“成府函(1999)106号”文批准,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攀钢集团”)整体兼并成都无缝钢管厂,原成都无缝钢管厂的资产(含持有本公司4,321.44万股国有股权,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37.06%)全部并入攀钢集团,并注册成立了攀钢集团成都无缝钢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攀成钢”)。同年经“财政部财企【2000】332号文”批准,原由成都无缝钢管厂持有的公司4,321.44万股国有法人股变更为攀成钢持有。公司控股股东由成都无缝钢管厂变更为攀成钢,占公司总股本的37.06%。

 4、2002年股权转让引起的股东变更

 2002年4月,经财政部“财企【2002】456号”文批准,攀成钢将其持有公司4,321.44万股国有法人股中的2,915.28万股和1,406.16万股分别转让给深圳市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2006年8月更名为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联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众创业”),每股转让价格1.65元。此次股权转让后,深圳市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915.28万股,占当时总股本的25.00%,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股份性质为法人股;联众创业持有公司股份1,406.16万股,占当时总股本的12.06%,为公司第二大股东,股份性质为法人股。

 2002年6月,根据《资产置换协议》的约定,深圳市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教育软件类资产与本公司拥有的部分冶金类资产进行置换。2002年8月公司名称由“成都工益冶金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由“工益股份”变更为“鹏博士”。2002年12月,上述股权转让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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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005年股权转让引起的股东变更

 2005年7月6日,联众创业与深圳市九茂实业有限公司就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告了《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联众创业将其持有的鹏博士股份1,406.16万股转让给深圳市九茂实业有限公司,并于2007年6月13日办理完毕过户登记手续。股权分置改革限售期届满后,深圳市九茂实业有限公司通过二级市场逐年减持该公司股权。

 6、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引起的股本变动

 2006年7月6日鹏博士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前,公司股份总数11,661.12万股,其中流通股股份7,195.68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71%;非流通股股份4,465.44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29%。2006年7月6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2,518.49万元,增加方式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06年6月26日,公司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使其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而向本公司流通股股东所作出的对价安排为:以公司资本公积金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25,184,880股,即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5股的转增股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41,796,080股,其中:法人股44,654,400股,占总股本的31.49%;社会公众股97,141,680股,占总股本的68.51%。

 改革方案实施前后股份结构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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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股本结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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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7月6日公司公告《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公司第二大股东联众创业与深圳市九茂实业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的社会法人股1,406.16万股转让给深圳市九茂实业有限公司,截止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结束之日,联众创业与深圳市九茂实业有限公司尚未办理完毕股权转让相关法律手续,联众创业仍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本次转增注册资本2,518.49万元,已于2006年6月30日全部到位,并由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鹏所验字【2006】06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发行人此次股权变动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未造成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7、2007年非公开发行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引起的股本变动

 2007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审批,公司非公开增发股票15,000万股,共募集资金117,000万元。本次增发的对象分别是北京通灵通电讯技术有限公司(认购2,800万股)、北京市得利加自控技术有限公司(认购2,600万股)、深圳市瑞松投资有限公司(认购2,200万股)、深圳市腾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2,000万股)、无锡同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认购2,000万股)、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认购2,000万股)、深圳市聚达苑投资有限公司(认购1,400万股)。增发后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于2007年5月增至29,179.608万元(2007年9月,公司2007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注册资本增至58,359.22万元)。此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17,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14,228.5万元,已于2007年5月9日全部到位,并由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君和验字(2007)第100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募集资金中7亿元专项用于收购北京电信通电信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4.5亿元用于“北京市内保监控报警联网系统及奥运场馆监控”项目和酒店宽带项目投入1。本次增发后,公司股份总数29,179.61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19,465.44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7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9,714.17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29%,其控股股东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9.99%。

 2007年8月25日公司召开2007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以公司2007年6月30日股份总数291,796,0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比例为每10股转增10股,总计转增291,796,080股。本次转增方案于2007年9月7日实施完毕,转增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583,592,160股。本次转增注册资本29,179.61万元,已于2007年9月6日全部到位,并由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鹏所验字【2007】11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8、2008年公司名称变更、送股以及注册资本增加

 由于公司主业发生转型,2008年6月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成都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4月28日,公司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07年12月31日股份总数583,592,160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股并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2008年6月4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0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方案实施后,公司股份总数由583,592,160股增加至641,951,376股。2008年6月27日,根据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公司注册资本由58,359.22万元变更为64,195.14万元。此次增资5,835.92万元,已于2008年6月4日全部到位,并由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鹏所验字【2008】9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9、2009年公积金转增股本

 2009年5月,公司以2008年12月31日股份总数641,951,376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比例为每10股转增8股,总计转增513,561,101股。转增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1,155,512,477股。此次转增注册资本51,356.11万元,已于2009年5月11日全部到位,并由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鹏所验字【2009】3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并于2009年5月27日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0、2010年非公开发行引起的股本变动

 2010年1月,经中国证监会审批,公司再次非公开增发股票18,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共募集资金142,55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38,352.56万元,已于2010年1月8日全部到位,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XYZH/2009CDA3043号《验资报告》验资确认。本次非公开增发的对象分别是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2,600万股)、黄仙兰(认购1,500万股)、京基集团有限公司(认购1,500万股)、无锡均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3,500万股)、东莞市君德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1,500万股)、浙江双可达纺织有限公司(认购2,000万股)、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2,900万股)、深圳市一声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认购2,800万股),募集资金用途为用于宽带互联网接入服务项目118,400.00万元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000.00万元。增发后鹏博士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于2010年1月增至133,851.25万元。本次增发后,公司股份总数133,851.25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77,7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0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56,151.2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95%,其控股股东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69%,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深圳市聚达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4.14%,两项合计持股比例为10.83%。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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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013年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经2013年4月1日发行人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3年4月19日发行人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发行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额度为4,361.68万股限制性股票。截至2013年6月18日,发行人收到361位激励对象缴纳的4,361.68万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款14,044.6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收到资金净额14,032.91万元,并由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川华信验(2013)31号《验资报告》验资确认。

 2013年7月24日,发行人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已完成,发行人总股本增至138,212.93万元。

 12、2014年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经2014年2月19日发行人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发行人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500万股限制性股票。截至2014年3月31日,发行人收到112位激励对象缴纳的500万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款3,99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收到资金净额3,993.70万元,并由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川华信验(2014)19号《验资报告》验资确认。

 2015年5月14日,发行人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已完成,发行人总股本增至138,712.93万元。

 13、2014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

 发行人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达到可行权条件,经2014年6月25日发行人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本次行权股份438.03万股。截至2014年6月25日,发行人收到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缴纳的行权款2,842.7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收到资金净额2,839.59万元,并由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川华信验(2014)41号《验资报告》验资确认。

 2014年7月16日,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登记手续已完成,发行人总股本增至139,150.95万元。

 14、2014年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经2014年6月25日发行人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14年9月15日发行人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发行人对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5.64万股。

 发行人于2014年10月21日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5.64万股办理了回购过户手续,并于2014年10月28日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由139,150.95万元减至139,115.31万元。

 15、2015年股权激励计划导致股本变动情况

 发行人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达到可行权条件,经2015年4月29日发行人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110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98.3万份。

 2015年5月28日,发行人对四位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1.87万股依法办理了回购过户手续,并于2015年6月9日予以注销。

 发行人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达到可行权条件,经2015年8月12日发行人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350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863.6620万份。以上行权及回购事项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由139,115.31万元增加至140,045.40万元。

 16、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导致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首次授予的第三期股票期权和预留授予的第二期股票期权达到可行权条件,经2016年5月1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341.081万份,其中:首次授予第三期股票期权1238.307万份,预留授予第二期股票期权102.774万份。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登记日为2016年5月30日。行权后,公司总股本由140,045.40万元增加至141,386.49万元。

 经2016年9月2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冯劲军先生和方锦华女士首次授予的第三期股票期权共计48万股予以行权。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登记日为2016年11月17日。行权后,公司总股本从141,358.18增加至141,406.18万元。

 三、发行人近三年实际控制人变化、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及前十大股东

 (一)发行人近三年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杨学平,且近三年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二)发行人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1、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概述

 2011年11月18日,中信网络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宽带”)50.00%股权及48,405.41595万元债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本公司向北京产权交易所申请竞买。2011年12月16日,本公司收到北京产权交易所发来的《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2011年12月16日,本公司与中信网络有限公司就长城宽带50.00%股权及相关债权的转让事宜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2011年12月19日,北京产权交易所对本次交易进行了成交审核确认并出具了《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凭证》。2011年12月22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颁发的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中信网络有限公司和本公司各持有长城宽带50.00%股权。

 根据公司于2012年11月21日召开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方案的议案》等相关决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价格范围内负责办理中信网络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的长城宽带50%股权在产权交易所的竞买事宜。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670号文核准同意,公司于2012年12月13日与中信网络有限公司就长城宽带50%股权转让事宜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产权转让价款人民币71,200万元,公司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双方同时签署了《股权质押协议》,公司以持有的长城宽带50%股权(45,000万元出资)及该股权派生权益为本次交易提供质押担保。

 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公司于2012年12月支付完毕股权转让款的30%,并将持有的长城宽带50%股权(45,000万元出资)质押给中信网络有限公司,对尚未支付的49,840万元股权转让款和7,443.841410万元代偿债务提供担保。北京产权交易所对本次交易出具了《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凭证》。

 2013年11月公司支付完毕了49,840万元股权转让款和7,443.841410万元代偿债务。2013年11月28日,中信网络有限公司持有的长城宽带50%的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成。

 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前一年为2012年,属报告期外,且长城宽带已于2013年1月1日起并入鹏博士报表核算。

 2、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国友大正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国友大正分别采用市场法与收益法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2年3月31日。两种方法的评估情况如下:

 (1)市场法评估结果

 至评估基准日,采用市场法评估,标的资产评估值为55,600.00万元。

 (2)收益法评估结果

 至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评估,标的资产评估值为69,050.00万元,评估增值80,887.70万元,增值率683.31%。

 (3)两种方法评估结果的比较分析和评估价值的确定

 标的资产值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评估的结果差额为13,450.00万元,差异率为19.48%。

 市场法评估值是以评估基准日的同行业上市公司市场价值作为参照,调整测算被评估单位的市场价值。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尚不成熟,同时在进行相关系数修正时,也较多地受到评估人员职业判断的影响,因此其评估结果客观性不强。长城宽带属于电信增值服务,其净利润增长预期较为稳定,采用收益法对长城宽带的未来的净利润进行预测,其评估结果更为客观,也更具有说服力,故此次评估结果采用收益法评估值作为最终的评估结论。

 标的资产在2012年3月31日的评估价值为69,050.00万元。本次评估,未考虑由于控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4)收益法评估增值原因

 采用收益法得出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为69,050.00万元,评估增值80,887.70万元,增值主要原因是长城宽带已经渡过了前期资本大量投入导致的亏损期,从2011年开始已经步入盈利高速增长期。长城宽带2012年一季度覆盖用户达到1457万户,在网用户达到281万户;长城宽带已经形成规模效应,能够持续提升长城宽带的净利润。公司已经收购长城宽带50%股权后,长城宽带引入公司较为规范的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了经营效率。企业经营前景也进一步明确,预计未来净利润也将持续增长。

 综上所述,长城宽带未来净利润的快速增长是导致长城宽带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

 3、盈利预测的实现情况

 根据《拟购买资产实际盈利数与资产评估报告中净利润预测数差额补偿协议》,,标的公司2012-2014年连续3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以国友大正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国友大正评报字(2012)第179C号)中的净利润预测数为准。国友大正评报字(2012)第179C号评估报告预测长城宽带公司3年内(2012年、2013年、2014年)净利润分别为19,732.71万元、24,101.67万元和25,170.07万元。

 长城宽带2012年度实际实现的合并净利润为18,707.51万元,由于长城宽带2012年取得高新企业证书,所得税税率由25%变为15%,影响递延所得税费用3,251.74万元,剔除此影响后合并净利润为21,959.25万元,完成业绩担保数的111.28%。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840.66万元,剔除递延所得税费用影响后合并净利润为22,092.40万元,完成业绩担保数的111.96%。按照《盈利预测差额补偿协议》第六条“不可抗力及责任免除”中“6.2利润承诺补偿期内,因标的公司适用的相关政策调整(比如所得税率、营业税率、营业税改增值税等)而非标的公司自身经营的原因导致承诺期内标的公司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标的公司预测的净利润的,则该实际影响经营业绩的部分免除乙方的补偿责任。”综上,鹏博实业已经完成了对公司2012年度的业绩担保,不需要对公司进行补偿。

 长城宽带2013年度实现的合并净利润为29,587.09万元,由于长城宽带2012年取得高新企业证书,所得税税率由25%变15%,而业绩担保时所得税税率系按25%计算的,因此,本年度按所得税税率25%计算减少利润2,922.38万元,调整后合并净利润为26,664.71万元,完成业绩担保数的110.63%。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9,085.10万元,本年度按所得税税率25%计算减少利润2,922.38万元,调整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6,162.72万元,完成业绩担保数的108.55%。综上,鹏博实业已经完成了对公司2013年度的业绩担保,不需要对公司进行补偿。

 长城宽带2014年度实现的合并净利润为41,596.39万元,由于长城宽带2012年取得高新企业证书,所得税税率由25%变为15%,而业绩担保时所得税税率系按25%计算的,因此,本年度按所得税税率25%计算减少利润6,057.64万元,调整后合并净利润为35,538.75万元,完成业绩担保数的141.19%。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1,513.39万元,本年度按所得税税率25%计算减少利润6,057.64万元,调整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5,455.75万元,完成业绩担保数的140.86%。综上,鹏博实业已经完成了对公司2014年度的业绩担保,不需要对公司进行补偿。

 (三)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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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发行人控股及主要参股公司

 (一)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2017年3月31日,公司共拥有14家子公司,长城宽带专注于以太网技术为基础的宽带网络建设及全国宽带接入业务运营;北京电信通主营主机托管数据中心、CDN、带宽接入业务;上海道丰以股权投资业务为主;鹏博士智能系统主营安防服务;北京都伦传媒以媒体代理业务为核心;鹏博士投资控股专注于在美国针对华裔人群提供移动虚拟网络运营商业务及OTT业务。其基本情况如下:

 1、长城宽带

 长城宽带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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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北京电信通

 北京电信通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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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上海道丰

 上海道丰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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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鹏博士智能系统

 鹏博士智能系统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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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北京都伦传媒

 北京都伦传媒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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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公司持有北京都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40%股份,但该都伦公司半数以上的董事由公司委派,公司能对其实施控制,因此将期纳入合并范围。

 6、长城移动韩国有限公司(Great Wall Mobile Korea Inc.)

 长城移动韩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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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鹏博士智慧教育

 鹏博士智慧教育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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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鹏博士数据服务

 鹏博士数据服务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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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015年11月6日,发行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北京鹏博士数据服务有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超宽带云管端”一体化战略规划,经综合考虑资源配置、资质优势和业务拓展便利性等因素,公司正在集团层面整体搭建数据中心集群及云计算平台,鉴于鹏博士数据在整合公司数据中心业务方面不具优势,业务拓展受到局限,为进一步整合资源,降低管理层级和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结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故拟注销鹏博士数据。

 2016年11月17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下发的《注销核准通知书》,准予注销鹏博士数据。

 9、浙江鹏博士网络

 浙江鹏博士网络服务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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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河南省聚信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河南省聚信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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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上海长城移动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长城移动网络服务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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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鹏博士投资控股有限公司(Dr. Peng Holding Inc.)

 鹏博士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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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沈阳鹏博士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沈阳鹏博士网络服务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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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北京易和迅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易和迅科技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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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鹏博士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Dr. Peng Holding HongKong Limited)

 鹏博士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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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及联营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情况如下:

 1、参股公司

 (1)北京九鼎大业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九鼎大业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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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公司原持有北京九鼎大业数据科技有限公司60%股份,但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重要经营决策均要由全体股东、全体董事同意后方为有效,因此将其作为合营企业,按照权益法核算,未纳入合并范围;2、2016年10月25日,九鼎大业注册资本增为7000万元,鹏博士持股49%。

 2、其他联营企业

 (1)深圳市利明泰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深圳市利明泰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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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北京吉芙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吉芙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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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黑河万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黑河万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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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北京金信通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信通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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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截至2017年3月31日,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503.5640万股,占鹏博士总股本的8.14%;通过控股57.1429%的子公司深圳聚达苑持有公司股份5,544.00万股,占鹏博士总股本的3.92%;通过控股50%的子公司深圳鹏博利泰持有公司股份1340.81万股,占鹏博士总股本的0.95%。以上三者构成一致行动人(鹏博实业董事长兼总经理杨学林同时担任鹏博利泰的董事长兼总经理),合计共持有公司股份18,388.376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41,406.1819万股的13.00%,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截止2017年3月31日,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115,030,000股,占其所持发行人股份的比例约为100%,占发行人总股份的8.13%。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天安数码城创新广场B座3楼311室

 法定代表人:杨学林

 注册资本:1,000,000,000元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399887J

 组织机构代码:19239988-7

 经营范围: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计算机多媒体、计算机网络、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钢材的销售及其它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批准的项目除外);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信息服务业务(仅限广东省内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2、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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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鹏博实业的出资人包括深圳市中津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众新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分别持有鹏博实业99.3%和0.7%的股权。杨学平通过持有中津博52.5%的股权控制鹏博实业。

 3、控股股东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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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014-2015年数据已经四川华信审计,2016年9月数据未经审计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2017年3月31日,杨学平、陈玉茹分别持有深圳市中津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52.5%、47.5%的股权,深圳市中津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控股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99.3%股权。同时,鹏博实业通过控股子公司聚达苑持有公司股份3.92%,通过持股50%的子公司鹏博利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0.95%。因此杨学平间接控制本公司13.00%的股权(鹏博实业董事长兼总经理杨学林同时担任鹏博利泰的董事长兼总经理,因此鹏博实业与鹏博利泰、聚达苑构成一致行动人),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关系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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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杨学平先生简介请见本节“六、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

 除去持有鹏博实业、中津博的股权外,杨学平先生主要投资的企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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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截至2017年3月31日,发行人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占董事总数的比例达到三分之一;发行人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名;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共有11名。

 根据发行人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或提议,由董事会聘任。

 公司于2015年7月27日召开了职工代表会议,经参会职工代表审议、表决通过,选举高飞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15年8月17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截至目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届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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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017年4月5日,发行人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唐琳女士的书面辞职申请,系因根据独立董事的相关制度规定,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故请辞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此次唐琳女士的辞职,并不会导致发行人独立董事成员人数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参见公司公告临2017-037号)发行人原董事会秘书任春晓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已于2017年4月14日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参见公司公告临2017-035号)。经2017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是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聘任陈曦女士为董事会秘书。(参见公司公告临2017-037号)

 发行人董事会于2017年5月11日收到职工监事、证券事务代表高飞先生的辞职申请,请辞证券事务代表的申请已于辞职报告送到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请辞职工监事的申请将在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补选职工代表监事后方能生效。(参见公司公告临2017-042号、临2017-043号)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

 1、董事

 杨学平先生,1965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1988年7月毕业于浙江大学科学仪器系,工学学士。历任深圳市经济发展局科员、深圳市商贸控股集团公司投资部总经理、深圳市蓝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年6月至今,任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陆榴先生,1974年出生,本科学历。1996年毕业于沈阳大学土木工程专业,2002年至2004年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习。历任北京飞华信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电信通电信工程有限公司总裁、北京通灵通电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6月至2009年1月,任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1年6月至2012年5月,任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1年12月至今,任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6月至今,任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锦昆先生,1968年出生,本科学历。1991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会计系会计专业。曾在成发(集团)公司、成都联益特殊钢公司、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成本会计、财务经理、总经理助理兼总会计师、财务公司经理等职务;2002年6月进入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部经理、资金总监、总经理助理;2006年5月至2012年5月,任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2年6月至今,任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张光剑先生,1975年出生,硕士学位。1997年毕业长春工程学院建筑工程系,2003年毕业于天津大学土木工程系。1997年9月加入江苏南通三建集团有限公司,1998年6月起任江苏南通三建集团天津万科项目处技术总负责人;2000年12月加入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历任大连分公司总经理、青岛分公司总经理、法律事务部经理;2007年1月至今,任北京电信通电信工程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08年3月至2011年5月,任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9年2月至今,任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6月至今,任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任春晓女士,1974年出生,经济学硕士。1995年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工商行政管理专业;1999年毕业于广东暨南大学经济学系。1999年6月至2002年5月,任深圳市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部门经理、总裁助理;2002年6月至2006年4月,任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2006年5月至今,任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林楠女士,1969年出生,1991年毕业于重庆大学,2004年毕业于四川大学,经济学博士。先后在成都电焊机研究所、深圳正阳投资公司、金通信托投资公司、申银万国证券公司工作;2002年8月至2007年7月,任川财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2005年1月至2011年3月,任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7年7月至2008年7月,任成都起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8月至今在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工作;2012年6月至今,任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巍先生,1967年出生。1988年毕业于四川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1995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1988年7月至1992年7月,任四川省党校编辑;1993年7月至1995年5月,任四川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1995年7月至1999年7月,任山东三株药业法律顾问;1999年7月至今,任四川益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03年6月至2009年5月,曾任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胜良先生,1971年出生,高级会计师和注册会计师,2009年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会计专业硕士。1992年7月至1994年2月,任内江冷冻厂财务主管、部门经理;1994年3月至1999年2月,任内江市三元城市信用社总经理助理兼信贷部经理;1999年3月至2004年3月,任四川省审计事务所高级经理;2004年4月至2007年12月,任四川良建会计师事务所所长、主任会计师;2008年1月至2014年11月,任四川容光会计师事务所所长、主任会计师;2014年12月至今,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分所合伙人。

 2、监事

 杨玉晶女士,1975年出生,1996年毕业于天津理工大学计算机专业,专科学历。历任北京电信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北京电信通电信工程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中心主任、人力资源与行政管理中心副总经理;2011年4月至今,任上海秦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6月至今,任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与行政管理中心总经理;2012年6月至今,任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

 高飞先生,1976年出生,2000年7月毕业于成都广播电视大学金融专业,2003年7月毕业于成都广播电视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先后在成都科龙冰箱股份有限公司、申银证券所双流公司、成都兴达建设实业公司工作。2005年2月至今,先后任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办公室副主任、董秘办主任;2006年5月至今,任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宋光菊女士,1958年出生,1976年毕业于成都市财贸中专,1978年至2002年在成都罐头厂仓库统计岗位任职;2002年7月至今,任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纳;2003年6月至2009年5月,任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12月至今,任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陆榴先生,总经理,1974年出生,本科学历。1996年毕业于沈阳大学土木工程专业,2002年至2004年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习。历任北京飞华信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电信通电信工程有限公司总裁、北京通灵通电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6月至2009年1月,任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1年6月至2012年5月,任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1年12月至今,任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6月至今,任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吴少岩先生,常务副总经理,1964年出生,博士学位。1984年毕业于天津大学计算机系,获学士学位;1987年和1996年于国防科技大学计算机系分获硕士、博士学位。1986年至1996年于国防科技大学计算机系任教,先后参与银河-I、银河-II超级计算机的研制。1997年至1998年在北京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在该校任教至2001年。2001年7月调入中国中信集团,组建中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2004年6月至今,任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2年6月至今,任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李锦昆先生,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1968年出生,本科学历。1991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会计系会计专业。曾在成发(集团)公司、成都联益特殊钢公司、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成本会计、财务经理、总经理助理兼总会计师、财务公司经理等职务;2002年6月进入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部经理、资金总监、总经理助理;2006年5月至2012年5月,任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2年6月至今,任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张光剑先生,副总经理,1975年出生,硕士学位。1997年毕业长春工程学院建筑工程系,2003年毕业于天津大学土木工程系。1997年9月加入江苏南通三建集团有限公司,1998年6月起任江苏南通三建集团天津万科项目处技术总负责人;2000年12月加入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历任大连分公司总经理、青岛分公司总经理、法律事务部经理;2007年1月至今,任北京电信通电信工程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08年3月至2011年5月,任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9年2月至今,任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6月至今,任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任春晓女士,副总经理,1974年出生,经济学硕士。1995年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工商行政管理专业;1999年毕业于广东暨南大学经济学系。1999年6月至2002年5月,任深圳市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部门经理、总裁助理;2002年6月至2006年4月,任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2006年5月至今,任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尹立新先生,副总经理,1967年出生,1989年毕业于北京邮电学院计算机系,2000年毕业于天津大学管理学院,硕士学位。先后于华北石油通信处、北京红帆贝多科技有限公司工作;2003年8月至2006年12月,任北京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6年12月至2010年1月,任北京电信通电信工程有限公司社区网公司总经理;2010年1月至2011年5月,任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宽带事业本部总经理;2011年6月至今,任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林磊先生,副总经理,1972年出生,1992年毕业于东南大学,获动力工程学士学位,2001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1年12月至2002年10月任金通集团销售总监;2002年10月至2006年11月,先后任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北京分公司总经理;2007年1月至今,先后任北京电信通电信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常务副总经理、董事长;2011年6月至今,任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冯劲军先生,副总经理,1971年出生,1994年毕业于北京联合大学电子工程学院通信工程专业,2010年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毕业,硕士学位。先后于北京台联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北京电信通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时代网星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电信通绿信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区域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职务;2006年至2011年6月,任北京电信通电信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1年6月至今,任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吕卫团先生,副总经理,1973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1995年毕业于北京机械工业学院机械工程系;2001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1995年至1999年,先后供职于中国机械设备成套工程公司、通用电气(中国)有限公司。2001年6月加入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先后任总部商业客户部经理、天津分公司总经理、长宽电信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长信数码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1月至2010年12月,任北京电信通电信工程有限公司社区网公司总经理;2010年8月至2012年1月,任沈阳鹏博士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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