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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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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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创新”)于2017年1月26日披露减持计划,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70万股。截止本公告日,红塔创新已完成减持422.2378万股,减持比例0.970%。减持情况未违背其披露的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3、本公告按照中国证监会〔2017〕9号公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作出。
三、备查文件
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持烟台冰轮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6 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