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于2014年2月完成,发行的股票于2014年2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项目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原指派黄艳女士、许刚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间至2015年12月31日止。
2017年6月2日,公司收到国信证券发来的《关于更换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因原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许刚先生工作变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保荐工作指引》,目前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人应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国信证券决定由保荐代表人庞海涛先生接替其持续督导工作,履行保荐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徐氢女士和庞海涛先生。
特此公告。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3日
庞海涛先生简历:
庞海涛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业务部高级经理,法学硕士,保荐代表人,2011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曾参与高鸿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鲁丰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许继电气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东南网架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全筑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