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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0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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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526 股票简称:*ST紫学 公告编号:2017-042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紫光学大”)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5月31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7年6月2日上午10:00在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D座5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林进挺先生主持。公司高管和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一致表决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未来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安全性高、短期的保本型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为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授权期限自2017年7月5日至2018年7月4日。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拟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之内,进行具体的项目决策和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未来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0526,股票简称:*ST紫学)于 2017年3月20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后经论证确认,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5日(星期三)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2017年5月20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并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严格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停牌进展公告。

公司原预计在累计停牌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即在2017年6月20日(星期二)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并复牌,但是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工作量较大,重组方案及相关细节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和完善,同时相关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工作仍在进行中,预计公司无法在进入重组停牌程序后3个月内披露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并复牌。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同意公司按照《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公司股票自2017年6月20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即最晚将在2017年9月20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林进挺先生、姬浩先生、郑铂先生、乔志城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6月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召开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备查文件

经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3日

股票代码:000526 股票简称:*ST紫学 公告编号:2017-043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十二个月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紫光学大”)于2017年6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在额度之内,进行具体的项目决策和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 投资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银行发行的保本型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

4.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

2017年7月5日至2018年7月4日。

6.公司拟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之内,进行具体的项目决策和实施。

7. 决策程序:此项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 风险分析

进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主要面临的风险有:

(1)投资风险。尽管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2. 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财务部应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内审部门、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本项授权投资进行审计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各项投资进行全面审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 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 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产品,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

四、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6年7月5日召开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内进行具体的项目决策和实施。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2016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4日内可以滚动使用。

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循环滚动使用110,75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其中已到期理财产品金额为54,45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56,300万元。

五、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就《关于未来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已制定《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内控程序健全,能够有效控制证券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该事项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由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基于以上独立判断,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时披露本次收购事项的相关进展。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3日

股票代码:000526 股票简称:*ST紫学 公告编号:2017-044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0526,股票简称:*ST紫学)于2017年3月20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7年3月18日和2017年3月25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和《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

后经论证确认,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或“本次交易”),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5日(星期三)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并于2017年4月5日、2017年4月8日、2017年4月15日、2017年4月20日、2017年4月27日、2017年5月5日、2017年5月12日、2017年5月20日、2017年5月26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19)、《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9)、《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2)、《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4)、《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6)、《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1)。

公司原承诺争取最晚将在2017年6月20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信息。但鉴于本次重组涉及事项较多,工作量较大,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交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中,公司预计无法按照原计划于2017年6月20日前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

为继续推动本次重组工作,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在2017年6月19日召开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继续停牌时间自2017年6月20日起不超过3个月,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本次交易拟购买标的资产初步确定为Prime Foundation Inc.(以下简称“PFI”)的51%股权。其中,PFI系3CEMS CORPORATION全资子公司,3CEMS CORPORATION系由台湾上市公司大众全球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701)控制。

本次交易拟出售资产初步确定为公司所持Xueda Education Group及北京学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瑞聚实业有限公司、厦门旭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合称为“拟出售资产”)。其中,拟出售资产的控股股东为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为教育部。

上述标的资产范围仅为初步确定,尚未最终确定。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PFI的51%股权,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同时,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以及和/或无关联的第三方出售公司所持Xueda Education Group及北京学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瑞聚实业有限公司、厦门旭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该事项可能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变化,控股股东仍为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仍为教育部。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配套募集资金。

目前,资产重组相关的审计和评估工作正在进行,资产重组事项仍处于沟通谈判中。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交易内容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为准。

(三)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公司正与相关方就交易方案等事项进行沟通、协商,目前公司已于6月2日与拟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即3CEMS CORPORATION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签署了意向书,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达成了初步合作意向。各方正在就本次交易的具体细节及核心条款进行进一步沟通。

双方签署的意向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意向书的签署主体

1、甲方:

名称: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寨上长乐路1号

法定代表人:林进挺

2、乙方:

名称:3CEMS CORPORATION

住所:台北市内湖区阳光街300号8楼

授权签署代表人:简民智

PRIME FOUNDATION INC.(“目标公司”)系一家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有效设立并存续的公司,乙方持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

双方经初步沟通,甲方拟购买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51%的股权(“标的股权”),乙方亦拟向甲方出售标的股权(“本次收购”)。

(二)主要内容

1、合作方案

双方同意,乙方拟向甲方出售和转让全部标的股权,甲方拟向乙方以现金方式购买和受让全部标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甲方持有目标公司百分之五十一(51%)的股权。就乙方仍持有的目标公司百分之四十九(49%)股权的后续处理,双方同意进一步协商确定。

2、交易价格

双方同意,本次收购对价以标的股权截至评估基准日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经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参考依据,由双方根据甲方对乙方的尽职调查、业绩预测等因素协商确定。

3、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双方同意,就业绩承诺及补偿事项将进一步协商确定。

4、排他性

自本意向书签署之日起3个月内或双方同意延长的其他时间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通过其任何关联方、股东、雇员或代理人等就目标公司股权及目标公司的主要资产的转让或处置(包括但不限于含有换股权等特殊性权利的债务融资等)与其他任何第三方进行任何接触、讨论、洽淡或订立任何书面或口头的协议、承诺、备忘录、意向书等(“替代交易”),或针对替代交易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披露任何标的资产及本次收购的信息。如果乙方违反本条有关排他性的要求,乙方应赔偿甲方发生的全部损失。

5、保密

自本意向书签署之日起,除法律、相关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要求外,本意向书任何一方均应对本意向书的存在及其条款予以保密。未经本意向书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双方之资金提供方、会计师、法律顾问、独立财务顾问、评估师除外)披露本意向书的任何信息。

6、争议解决

本意向书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本意向书的效力、解释、履行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法律管辖。因本意向书引起的或与本意向书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当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通过协商、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提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争议双方均有约束力。

7、效力

为明确起见,本意向书旨在对本次收购的双方意向予以原则性约定;除本第4条、第5条、第6条及第7条之约定外,本意向书对任何一方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公司在停牌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及延期复牌的原因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及有关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公司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已开始对标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并对此次重组的实施方案进行商讨和论证。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鉴于本次重组涉及事项较多,工作量较大,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交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中,公司预计无法按照原计划于2017年6月20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三、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意见

经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核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仍在积极推进之中。上市公司自2017年3月20日停牌以来,严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信息披露文件。

但由于本次购买资产事项涉及标的公司较多,交易方案的相关内容和细节仍需要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因此,预计本次交易无法在3个月内完成。本次延期复牌有利于上市公司进一步细化本次重组相关工作,并能防止上市公司股价异常波动,避免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经核查,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因信息的不准确性造成股价异常波动,在停牌期间,上市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根据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上述情况,中德证券认为上市公司延期复牌具有合理性。*ST紫学申请延期复牌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中德证券将督促上市公司继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遵守相关规定及承诺,在本次重组各项工作完成之后尽快申请复牌。

四、继续停牌期间的安排及承诺事项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重组相关各方将加快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程,并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继续停牌筹划重组事项的议案,公司承诺于2017年9月20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继续停牌筹划重组事项的议案,公司将及时申请股票复牌并披露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后仍未能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3日

股票代码:000526 股票简称:*ST紫学 公告编号:2017-045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召开

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公司2017年6月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17年6月19日(星期一)14:30起;

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6月18日-6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19日9:30-11:30和13:00-15:00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18日15:00-2017年6月19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6月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6月9日下午3时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 号院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 D座 5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审议表决如下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关于未来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否
2《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是

2.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3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公告》、《关于未来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3.上述议案一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议案二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特别提示:议案二审议事项为关联回避表决事项,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未来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2.00《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手续:

1、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3)外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信函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17年6月16日下午17:00)。

授权委托书模版详见附件二,

(二)登记时间:2017年6月16日(星期五) 9:00-17:00;

(三)登记地点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D座5层;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电话:010-82151909。

传 真:010-82158922。

联 系 人:刁月霞

(四)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不可抗力影响而无法正常进行,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请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3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26”,投票简称为“紫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7年6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6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   
1.00《关于未来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2.00《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注:1、委托人可在上述审议事项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划“√”,作出投票表示。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或签字):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法人股东须加盖公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剪报或自行打印均有效。股东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样本自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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