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人民币10亿元额度对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经2016年8月9日,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10亿元分期分批通过银行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6年7月22日、2016年8月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和芯星通于2017年06月01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清路支行(以下简称“交行北清路支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产品名称 | “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 (交行北清路支行)
产品代码: 0191120108 |
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人民币) | 1,000万元 |
| 产品类型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 产品收益率 | 1.80%-3.05% |
| 起息日 | 2017 年6月1日 |
| 到期日 | 赎回申请受理时间为理财产品开放期内每个工作日的交易时间 |
| 产品投资方向及范围 | 2.货币市场类(投资比例为40%-100%):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债券回购、货币基金和其他货币市场类资产;
3.其他(投资比例不超过30%):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 |
| 资金来源 | 公司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 关联关系说明 | 公司、和芯星通与交行北清路支行无关联关系 |
| 产品主要风险提示 | 4.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产品不提供纸质账单。投资者需要通过登录银行门户网站或到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产品协议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5.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不可抗力及/或国家政策变化、IT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非银行所能控制的原因,可能对理财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乃至理财产品遭受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损失,投资者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责任,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
2、公司于2017年06月01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清路支行(以下简称“交行北清路支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22,4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产品名称 | “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 (交行北清路支行)
产品代码: 0191120108 |
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人民币) | 22,400万元 |
| 产品类型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 产品收益率 | 1.80%-3.05% |
| 起息日 | 2017 年6月1日 |
| 到期日 | 赎回申请受理时间为理财产品开放期内每个工作日的交易时间 |
| 产品投资方向及范围 | 2.货币市场类(投资比例为40%-100%):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债券回购、货币基金和其他货币市场类资产;
3.其他(投资比例不超过30%):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 |
| 资金来源 | 公司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 关联关系说明 | 公司与交行北清路支行无关联关系 |
| 产品主要风险提示 | 4.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产品不提供纸质账单。投资者需要通过登录银行门户网站或到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产品协议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5.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不可抗力及/或国家政策变化、IT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非银行所能控制的原因,可能对理财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乃至理财产品遭受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损失,投资者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责任,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
3、和芯星通于2017年06月02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清路支行(以下简称“交行北清路支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1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产品名称 | “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 (交行北清路支行)
产品代码: 0191120108 |
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人民币) | 11,000万元 |
| 产品类型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 产品收益率 | 1.80%-3.05% |
| 起息日 | 2017 年6月2日 |
| 到期日 | 赎回申请受理时间为理财产品开放期内每个工作日的交易时间 |
| 产品投资方向及范围 | 2.货币市场类(投资比例为40%-100%):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债券回购、货币基金和其他货币市场类资产;
3.其他(投资比例不超过30%):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 |
| 资金来源 | 公司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 关联关系说明 | 公司、和芯星通与交行北清路支行无关联关系 |
| 产品主要风险提示 | 4.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产品不提供纸质账单。投资者需要通过登录银行门户网站或到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产品协议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5.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不可抗力及/或国家政策变化、IT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非银行所能控制的原因,可能对理财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乃至理财产品遭受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损失,投资者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责任,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
4、公司于2017年06月02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清路支行(以下简称“交行北清路支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21,1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产品名称 | “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 (交行北清路支行)
产品代码: 0191120108 |
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人民币) | 21,100万元 |
| 产品类型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 产品收益率 | 1.80%-3.05% |
| 起息日 | 2017 年6月2日 |
| 到期日 | 赎回申请受理时间为理财产品开放期内每个工作日的交易时间 |
| 产品投资方向及范围 | 2.货币市场类(投资比例为40%-100%):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债券回购、货币基金和其他货币市场类资产;
3.其他(投资比例不超过30%):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 |
| 资金来源 | 公司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 关联关系说明 | 公司与交行北清路支行无关联关系 |
| 产品主要风险提示 | 4.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产品不提供纸质账单。投资者需要通过登录银行门户网站或到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产品协议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5.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不可抗力及/或国家政策变化、IT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非银行所能控制的原因,可能对理财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乃至理财产品遭受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损失,投资者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责任,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跟踪、分析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存有不利因素时,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检查。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短期理财,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2016年8月10日,公司利用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分别与下属银行签署协议并购买理财产品:(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清路支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7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保收益型理财产品。(3)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4)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详见2016年8月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上述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中,2016年9月20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共计收回本息100,306,849.32元; 2016年11月08日,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共计收回本息100,715,068.49元;2016年11月11日,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共计收回本息100,862,833.33元;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清路支行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中18,000万元本金及对应理财收益1,352,958.9元已于2016年11月11日收回;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清路支行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中3,000万元本金及对应理财收益341,876.71元已于2016年12月29日收回;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清路支行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中6,900万元本金及对应理财收益1,026,965.75元已于2017年2月9日收回;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清路支行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中37,100万元本金及对应理财收益5,713,908.22元已于2017年2月15日收回;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清路支行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中5,000万元本金及对应理财收益860,547.95元已于2017年3月8日收回;上述理财产品中的本金及对应理财收益均已收回。
2、2016年8月11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清路支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详见2016年8月1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2017年2月27日,该产品中2000万元本金及对应理财收益325,506.85元已收回;2017年3月3日,该产品中剩余2000万元本金及对应理财收益332,410.96元已收回;该理财产品中的本金及对应理财收益均已收回。
3、2016年9月21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清路支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详见2016年9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二)》),该产品中3,000万元本金及对应理财收益98,383.56元已于2016年11月2日收回,剩余1,000万元本金及对应理财收益161561.64元已于2017年4月5日收回。
4、2016年9月21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保收益理财产品(详见2016年9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二)》),该产品已于2016年11月2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100,314,520.55元。
5. 2016年10月17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清路支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3,1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详见2016年10月1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三)》),该产品已于2017年4月5日赎回,共计收回本息31,435,698.63元。
6、2016年11月07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清路支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详见2016年11月0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三)》),该产品已于2017年2月9日赎回,共计收回本息100,769,041.1元。
7、2016年11月09日,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详见2016年11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四)》),该产品已于2017年2月12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100,839,166.67元。
8、2016年11月14日,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详见2016年11月1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五)》),该产品已于2017年2月17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100,839,166.67元。
9、2016年11月21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清路支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详见2016年11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六)》),该产品已于2017年2月9日赎回,共计收回本息60,375,698.63元。
10、2016年11月23日,和芯星通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清路支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详见2016年11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七)》),该产品已于2017年2月16日赎回,共计收回本息120,812,219.18元。
11、2017年2月16日,和芯星通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清路支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分别以人民币11,000万元、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2017年3月31日,该理财产品中的1,000万元理财已到期,共计收回本息10,044,876.71元;2017年5月18日,该理财产品中的11,000万元已到期,共计收回本息111,057,808.22元; 2017年2月16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清路支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37,7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详见2017年2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八)》),该产品已于2017年5月18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380,625,397.26元。
12、2017年02月16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清路支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详见2017年2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四)》),2017年3月2日, 该产品已赎回,共计收回本息50,056,575.34元。
13、2017年02月23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清路支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详见2017年2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九)》),该产品已于2017年4月6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100,438,082.19元。
14、2017年03月30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清路支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详见2017年4月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五)》),该产品已于2017年4月5日赎回,共计收回本息150,044,383.56元。
15、2017年03月31日,和芯星通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清路支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详见2017年4月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十)》),该产品已于2017年5月31日赎回,共计收回本息10,049,301.37元。
16、2017年04月06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清路支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详见2017年4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六)》),该产品已于2017年5月31日赎回,共计收回本息251,111,301.37元。
17、2017年04月06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清路支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详见2017年4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十一)》),该产品已于2017年5月31日赎回,共计收回本息100,444,520.55元。
18、2017年4月18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环支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详见2017年4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十二)》),该产品已于2017年5月31日赎回,共计收回本息100,329,863.01元。
19、2017年5月19日,公司与交通银行北京北清路支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详见2017年5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七)》),该产品已于2017年5月31日赎回,共计收回本息50,041,095.89元。
20、2017年5月19日,和芯星通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清路支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1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7年5月31日赎回,共计收回本息110,067,808.22元。2017年5月19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清路支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分别以人民币2,000万元、9,1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7年5月31日赎回,共计收回本息分别为20,016,438.36元、91,056,095.89元。2017年5月22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环支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详见2017年5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十三)》),该产品尚未到期。
除前述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无其他委托理财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和芯星通与交通银行北京北清路支行的《蕴通财富日增利”系列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
2、公司与交通银行北京北清路支行的《蕴通财富日增利”系列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06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