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金方式向控股股东 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达集团”)出售家居及森林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或“本次交易”)已于2016年12月30日经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载的《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111)。
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的相关工作,公司已于2017年4月1日、2017年5月3日披露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现将进一步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价款支付情况
截止目前,升达集团已根据《重大资产出售协议》支付公司首笔交易价款479,973,293.95元,公司已收到该笔款项。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资产过户情况
1、出售资产中涉及的子公司股权已全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本次出售资产中在公司名下的林权共计9项,其中3项林权为银行借款抵押提供担保,目前公司正在推进该3项林权的抵押解除工作及剩余林权权利人的变更手续。
3、本次出售资产中登记在公司名下的房产共计22处,土地使用权共4宗,目前,公司正在加紧推进上述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的变更手续。
4、公司已委托成都市天策商标专利事务所分别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公司名下的111项商标及16项专利的权利人变更为控股股东升达集团的申请材料,目前上述商标、专利权利人的变更尚待上述行政机关的核准。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将继续加紧推进上述资产权利人的变更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