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5月25日,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菱集团”)的通知,华菱集团于2017年5月对前期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部分公司股份进行了提前购回,终止了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的融资融券业务,并质押了其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提前购回的情况
2016年9月1日和9月13日,华菱集团分别将其持有的258,643,442股和166,031,020股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开展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2016年10月20日和11月28日,华菱集团将其持有的185,000,000股和97,000,000股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分别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开展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9月15日、10月27日和1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近日,华菱集团分别偿还了中金公司、招商证券和中信证券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融资本金及相应期间利息,进行了提前购回操作,并办理了相关解质押手续。详情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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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终止融资融券业务的情况
2016年5月7日和7月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34)、《关于控股股东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56),华菱集团在华泰证券分别开展了融资融券业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19,000,000股和96,512,000股股份转入华泰证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账户中。2016年11月,华菱集团将存放于华泰证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账户中的97,000,000股本公司股份划转回普通证券账户,详见2016年11月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终止部分融资融券业务并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09)。2017年5月19日,华菱集团将剩余的318,512,000股本公司股份全部转回普通账户,终止了融资融券业务。
三、华菱集团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2017年5月17日,华菱集团与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国际”)签订了《股份质押合同》,将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中的606,560,87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11%)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银国际,质押期间该部分股份冻结且不能转让。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详情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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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华菱集团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菱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806,560,87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9.91%,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中已累计质押(包括本次质押)的本公司股份数为1,206,560,87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0.01%。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