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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5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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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编号:临2017-031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60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交所对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临2017-03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前就相关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各部门和年审会计师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由于《问询函》涉及的内容较多,部分内容需公司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司暂时无法在2017年5月26日前完成回复的披露工作。因此,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问询函》,公司将尽快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预计回复公告时间不晚于 2017 年 6月6日。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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