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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5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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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17-31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林化纤”)于2017年5月24日收到控股股东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化纤集团”)的《告知函》,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一)增持人名称: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增持目的:

 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同时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及公司未来长期发展前景的信心。

 (三)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四)增持情况:2017年5月24日,化纤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本次增持公司股份1,460,000股,增持金额为4,441,716.08元,增持股份数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07%。本次增持前,化纤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289,848,568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4.71%。本次增持完成后化纤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291,308,568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4.78%。

 (五)目前持股情况:截至2017年5月24日收市,公司控股股东化纤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

 二、后续增持计划

 化纤集团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计划自2017年5月12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期间:自2017年5月12日起的6个月内。

 四、化纤集团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

 五、化纤集团本次增持行为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六、化纤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超计划增持。

 化纤集团将根据市场行情择机增持,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化纤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方面公告。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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