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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5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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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7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关于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将分别进行表决,且均采取累积投票制。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7年5月25日召开,公司于2017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33)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25日下午14:00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丰路31号(华南新材料创新园)G1栋四楼学术报告厅。

 3、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24日、25日;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24日15:00至2017年5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李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本次会议关于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分别进行表决,且均采取累积投票制。

 6、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8人,代表股份85,490,2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1.238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85,382,2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1.148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07,9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0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15,001,6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500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14,893,6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410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07,9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00%。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李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87,602,6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4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767,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

 李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吴文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45,767,2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19,9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6%。

 吴文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关胜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82,071,5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362,4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40%。

 关胜利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谢石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85,380,0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891,4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

 谢石松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卢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85,380,07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891,4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

 卢锐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选举陈德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85,182,7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694,1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5%。

 陈德忠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朱志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85,580,2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1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091,5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60%。

 朱志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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