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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5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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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江粉磁材 公告编号:2017-057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议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汪南东先生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2017年5月25日(星期四)下午 14:00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24日下午15:00—5月25日下午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江门市龙湾路8号公司1号会议室

 5、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7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为398,145,3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8210%。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255,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17%。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延期复牌的议案》。

 同意398,328,9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0%,其中现场投票398,145,318股,网络投票183,600 股;

 反对7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71,600 股;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9436%;反对7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05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398,398,0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其中现场投票398,145,318股,网络投票252,700 股;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

 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2,50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0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796%。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398,398,0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其中现场投票398,145,318股,网络投票252,700 股;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

 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2,50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0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796%。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见证意见

 广东任高扬律师事务所高德刚律师、何焕明律师担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江粉磁材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法》、《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任高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江粉磁材 公告编号:2017-058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

 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江粉磁材,证券代码:002600)自2017年2月27日(星期一)开市起已临时停牌,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及2017年3月6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14)。

 公司于2017年3月11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15),公司股票自2017年3月13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分别于 2017 年3月20日、2017年3月25日、2017年4月5日、2017年4月12日、2017年4月19日、2017年4月26日、2017年5月4日、2017年5月11日、2017年5月18日、2017年5月25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7)、《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8)、《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司编号:2017-035)、《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3)、《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1)、《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3)、《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

 鉴于公司预计无法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后3个月内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相关规定,经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2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不超过3个月,累计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公司预计于2017年8月26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购买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益科技”)100%股权。领益科技主要从事消费电子产品的精密功能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领益科技的控股股东为领胜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曾芳勤。

 (二)交易具体情况

 本次交易公司拟采取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领益科技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

 (三)与交易对方签订《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意向书》的总体框架内容

 1、标的资产的情况

 领益科技的注册资本为1,110,000,000.00元,领益科技目前的股权结构如下:

 ■

 2、标的资产的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中的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以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以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为依据,具体交易价格各方根据评估值协商确定。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公司拟向领益科技股东发行股份支付其转让领益科技股权的价款。本次交易完成后,领益科技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签署发行股份购买协议时的领益科技股东将成为公司的股东。

 (四)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名称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为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为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目前,各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五)本次交易涉及的有权部门事前审批情况

 本次交易相关方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内部程序后报所涉及的监管机构审批。

 二、申请延期复牌的原因

 公司原计划于2017年5月27日前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但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工作量较大,涉及的协调沟通工作较多,重组方案内容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经审慎评估,公司预计无法在进入停牌程序后的3个月内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三、继续停牌期间的工作安排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将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风险提示

 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提请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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