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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5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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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0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5月11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5月2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在公司会议室由董事周东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7人,董事孙希民和孙宪法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名关联董事孙希民先生与孙宪法先生就该议案回避表决。

 会议同意公司向股东孙希民先生借款人民币2亿元,向股东孙宪法先生借款人民币1亿元,借款利率以不超过股东取得的资金成本执行,借款期限为二年,预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3,600万元。独立董事事前同意并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1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5月11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5月21日在公司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文立胜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现场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董事会审核确认的向股东借款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借款定价公平、合理。公司借款主要用作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发展和日常经营需要。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2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7年5月21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股东孙希民先生借款人民币2亿元,向股东孙宪法先生借款人民币1亿元,借款利率以不超过股东取得的资金成本执行(预计股东取得成本为6%),借款期限为二年,公司可根据自身资金情况提前归还。

 2、孙希民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孙宪法先生为公司股东、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公司向股东支付的借款利息,预计支付的借款利息不超过3,600万元。

 3、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孙希民先生、孙宪法先生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得到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4、本次交易涉及金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6、公司未就本次向股东借款事项向其提供担保。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关联方:孙希民先生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孙希民先生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票11,43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85%。

 关联方:孙宪法先生

 关联关系:本公司股东、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孙宪法先生系孙希民先生之子,二人为一致行动人,孙宪法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3,512,3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7%。

 三、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公司向股东孙希民先生借款人民币2亿元,向股东孙宪法先生借款人民币1亿元,借款利率以不超过股东取得的资金成本执行(预计股东取得成本为6%),借款期限为二年,公司可根据实际需求一次性或者分批借款,可根据自身资金情况提前归还,借款利息按照实际借款天数结算。按照上述利率及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公司借款支付的利息,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600万元。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股东借款人民币3亿元,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此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7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股东孙希民先生及孙宪法先生之间除本次计划关联交易外,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在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向股东借款3亿元人民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更好的满足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同时,借款利率以不超过股东取得的资金成本执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情形。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向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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