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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5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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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暨复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7-0040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2535;股票简称:林州重机)将于2017年5月23日开市起复牌。

 2、本次的交易尚未通过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3、因本次的交易尚未履行审批程序,所以公司的交易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交易概述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资产交易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9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并于5月9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038),于5月16日发布了《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39)。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次交易将公司持有的鄂尔多斯市西北电缆有限公司50%的股权与林州重机控股有限公司名下的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进行资产置换。本次的资产置换涉及关联交易,预计本次交易金额为三亿元至五亿元之间,具体以审计评估结果为准。待本次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评估、审查完毕后,各交易方需将资产置换的相关资料尚需提交各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林州重机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670068493T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林州经济开发区陵阳路北段

 法定代表人:郭现生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铸锻件、模锻件、铝合金、钢材、机械设备、机电设备、建材销售;投资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

 与公司关系:与上市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置出资产

 名称:鄂尔多斯市西北电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0年9月19日

 所在地:伊旗阿镇现代装备制造基地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煤炭机械装配、维修;煤矿用救生舱的生产、销售;高端矿用电缆、新能源特种电缆、煤机成套设备及井下救生舱系统的研发、制造与销售;电线电缆及电缆附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安装服务;电缆材料的采购与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的进出口及本企业所需原来的进出口业务;废旧金属的回收与加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股东情况:

 ■

 2、置入资产

 名称: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3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2年5月13日

 所在地:姚村镇河西村

 经营范围: 模锻件、自由锻件、铸钢件、铸铁件和铝合金铸件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

 ■

 3、截止目前,公司对鄂尔多斯市西北电缆有限公司不存在担保情况。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各交易方同意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与鄂尔多斯市西北电缆有限公司关于资产置换的相关事项,并已达成初步意向;

 2.关于本次资产置换的金额以最终的评估、审计后的金额为准;

 3.本次的资产置换的最终结果以最终签订的资产置换的合同为准;

 4.自本次协议的签订之日起,截至置换生效日期止,各交易方以正常的方法管理置换的资产及相关负债和经营其相关的业务;

 5.除了已在财务报表和资产评估报告中所披露的负债外,以及在本协议签订以后正常操作中所发生的负债外,在置换实施前,鄂尔多斯市西北电缆有限公司和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的置换资产没有其他实际的或已有的债务或责任。

 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待审计评估的最终结果出来后,尚需提交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因此,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交易,拟置出鄂尔多斯市西北电缆有限公司50%股权,拟置入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交易完成后,将有效减少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煤机主业将得到进一步加强和突出,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因本次交易的最终金额暂时不确定,所以对公司的最终影响还以最终的评估审查结果为准。

 六、备查文件

 《资产置换协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7-0041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17年5月16日,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张掖市宏能煤业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在河南省林州市签署了《产品销售合同》。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公司名称:张掖市宏能煤业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程红军;

 3、注册资本:46000万人民币;

 4、住所: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老军乡花草滩煤矿;

 5、经营范围:煤炭项目投资,煤炭批发经营(凡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许可的,凭有效证件经营);

 6、与公司及公司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7、上一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

 8、张掖市宏能煤业有限公司经营业状况良好,有能力支付货物款项;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本次签订的合同总金额为5,930万元。分别为液压支架、刮板机、转载机、破碎机、皮带自移、采煤机和部分增件。

 2、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的修改。双方一致同意变更合同内容,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30%货款,提货前付60%货款,剩余10%货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予以支付。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5、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同的交易价格为5,93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6年度同类业务营业收入的21.96%,该合同生效后对公司本年度的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签订的订单已突破50,000万元,是上年度经审计的母公司营业收入的201.27%。

 五、风险提示

 本合同的收入和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的确认,需以会计师最终审计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张掖市宏能煤业有限公司签订的《产品销售合同》。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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