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5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439号上海建国宾馆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徐忠伟董事长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逐一说明未出席董事及其理由;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2016年全面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全面预算主要指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2016年度不予实施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为下属子公司融资授信提供担保及子公司间互为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为公司2017年年报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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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崔源、田孝明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