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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5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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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17-021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停牌事由及工作安排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涉及收购资产的重大事项,所收购资产与公司同属化工行业。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15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8)。

 停牌期间,经公司与相关方商讨和论证,公司初步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性,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龙星化工,股票代码:002442)自2017年5月23日(星期二)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即承诺争取在2017年6月15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6月15日开市时起复牌,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原因。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二、停牌期间工作安排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尽快确定相关中介机构并督促其加快推进工作,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文件。同时,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三、必要风险提示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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