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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5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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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17-013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再次将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9日

 (五)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5月2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24日—2017年5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24日15:00—5月25日15:00。

 (六)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5月19日下午15:00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998号绿地中央广场B区元创国际1810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审议《公司 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公司 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公司 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公司 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公司 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续聘2017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聘请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以上议案均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会议审议通过,各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5月22日--2017年5月25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5∶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998号绿地中央广场B区元创国际1803室。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帐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998号绿地中央广场B区元创国际1803室。

 联系人:姜锋

 电 话:0791-83896755

 传 真:0791-83896755

 邮政编码:330038

 与会股东的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50,投票简称:仁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络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代表本人(本单位)行使各种表决权。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

 委 托 人 姓 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附注: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对于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指示,被委托人(有权□无权□)代表本人进行表决。(注:请委托人在权限的选项处打“√”。若委托人未进行选择,则视为代理人无权代表委托人就该等议案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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