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5 证券简称:宏发股份 编号:临2017-030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联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厦门联发商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发商置”)共计持有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71,919,88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52%。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联发集团及联发商置计划通过大宗交易合计减持不超过3,600,000股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联发集团关于其对所持本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通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联发集团有限公司、厦门联发商置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联发集团持有本公司71,879,88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51%;一致行动人联发商置持有本公司4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1%,联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本公司71,919,88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52%。联发集团持有联发商置100%股权。
本公司于2012年10月实施完成重大资产置换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由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原名称,简称“力诺太阳”)重大资产置换及定向发行股份收购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75.01%股权(以下简称“厦门宏发”)。联发集团作为厦门宏发股东,在此次重大资产重组后变更为本公司股东,持有本公司88,519,089股。2014年1月,在参与认购本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10,000,000股后,联发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变更为98,519,089股。
2016年2月,一致行动人联发商置通过二级市场买入本公司股份40,000股。
自2014年7月起至2017年5月16日,联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联发商置通过大宗交易和集合竞价方式累计净减持宏发股份总额为26,599,20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5%。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本公司股份情况:
联发集团减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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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联发商置2014年7月起至2017年5月16日增减持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18日披露的《宏发股份: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和《宏发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于2017年5月23日披露的《关于<宏发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补充公告》。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减持期间(不超过六个月)、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联发集团及联发商置计划通过大宗交易合计减持不超过3,600,000股本公司股份(若在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配股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以该减持上限计,即最高减持额为本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8%。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联发集团于2012年10月参与本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承诺:联发集团以2011年9月增资厦门宏发所取得的厦门宏发420万股股份认购的力诺太阳4,850,361股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2、联发集团认购的力诺太阳本次发行的其余83,668,728股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12个月限售期满后的24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本次认购其余股份的80%。
3、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宏发科技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550号)核准,公司于2014年1月3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55,333,300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9家,其中联发集团认购10,000,000股并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认购股份做出承诺如下: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联发集团均有严格履行以上承诺,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拟减持的原因:联发集团出于发展房地产主营业务的财务规划,拟通过减持收回部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降低财务风险。
三、相关风险提示
1、联发集团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联发集团减持计划实施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00885 证券简称:宏发股份 编号:临2017—031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更正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7年5月18日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联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发集团”)编制的《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7年5月22日收到联发集团《关于〈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更正补充函》,对相关内容更正补充如下: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下“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所列内容,
原为: “自2014年7月起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和集合竞价方式累计净减持宏发股份总额为26,599,2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10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宏发股份71,879,881股,一致行动人持有宏发股份4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71,919,8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2%。”
现更正为: “1.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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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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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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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4年7月起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和集合竞价方式累计净减持宏发股份总额为26,599,2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10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宏发股份71,879,881股,一致行动人持有宏发股份4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71,919,8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2%。”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