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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5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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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上接A51版)

 (4)经营活动现金流分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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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982.67万元、6,366.11万元和3,708.91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合计为15,057.69万元,净利润合计数为13,243.80万元,二者的差异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折旧和存货项目减少。公司审慎制定销售预测、生产计划以及采购计划,原材料储备结构合理,因此,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合理,不存在重大经营风险。

 2、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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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主营业务为以不饱和聚酯树脂为核心的合成树脂的生产和销售, 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55,422.82万元、54,340.14万元和53,307.81万元,主营业务突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一直保持在97%以上。

 (2)利润来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等影响公司净利润的报表项目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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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的贡献,营业外收支对利润影响均较小。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五)股利分配政策

 1、股利分配政策

 发行人于2015年4月23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适用的《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公司未来三年的利润分配作出了进一步安排。具体内容如下:

 (1)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公司将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业务未来发展战略的实际需要,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的意见,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

 (3)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1)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在本规划确定的期间届满前董事会制定新的回报规划。(2)在充分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发展目标、资金需求,并积极听取公司股东、独立董事意见的基础上,由公司董事会制定新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股东回报规划发表独立意见;相关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3)如在已制定的规划期间内,在国家法律法规就股利分配政策要求进行修订、公司经营战略发生重大调整、现有的股利分配政策因内外部环境变化严重制约企业发展的条件下,公司经过详细论证后,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对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董事会就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计划: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并交付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2、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2014年6月30日,公司召开2013年度股东会,决议2013年度公司向股东共计发放现金股利4,000万元(含税),并于2014年12月实施完毕。

 201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14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

 2016年3月23日,公司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15年度公司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并于2016年5月实施完毕。

 2017年2月14日,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16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

 3、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经发行人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前的滚存利润分配方案如下: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六)控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2家全资子公司,没有参股公司。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福建省永悦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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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致同会计师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永悦贸易总资产为871.33万元,净资产为864.29万元,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为-56.19万元。

 2、泉州市泉港永悦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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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致同会计师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永悦新材的总资产为1,809.12万元,净资产为-137.6万元,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为-80.14万元。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量及其依据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使用计划

 经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600万股A股股票。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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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需要,先行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少于以上项目所需资金总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自筹解决。在不改变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对上述投资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用地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年产2万吨顺丁烯二酸酐项目”由全资子公司泉州市泉港永悦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采取增资的形式向永悦新材提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项目实施地址为福建省泉州市泉港石化工业区,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面积30,667 M2(约46亩)、规划总建筑面积29,691.60M2。目前公司已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证(权证号:泉港国用(2015)第262号)。

 “研发中心项目”由母公司负责实施,实施地址为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园区公司现有土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目前公司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权证号:惠国用[2015]出第040001号),土地使用权面积39,177.6M2(约59亩)、其中本项目用地面积1,330M2、规划建筑面积8,021.30M2。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安排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事项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及时存入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

 (四)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法规的说明

 不饱和聚酯树脂常用来做复合材料的基体,树脂基复合材料属高性能复合材料,得到了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大力扶持。2013年2月,国家发改委颁布《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不饱和聚酯树脂专用料作为先进结构材料产业的一个重要产品被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饱和聚酯树脂产品,是提升公司研发水平及向产业链上游延伸,不存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计划,也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的计划。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的建设项目已经泉州市泉港区发展和改革局、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已经泉州市环境保护局、惠安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且相关建设项目均在公司已经取得的出让地上建设,不涉及新增用地的情况。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情形。

 (五)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随着公司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加大,公司已逐步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公司治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措施,并随公司业务的发展不断健全、完善。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在重大决策、经营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

 公司董事会经分析后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公司能够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年产2万吨顺丁烯二酸酐项目

 1、项目概况

 (1)项目投资概算

 公司拟建设年产2万吨顺酐的生产基地,包括2万吨/年的顺酐装置区、储罐区、动力站、脱盐水站、循环水站、给排水系统、办公综合楼。项目计划总投资额18,309.8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8,100.13万元,设备投资9,054.18万元,流动资金1,155.49万元。项目具体投资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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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拟建于福建泉州泉港石化工业区。泉港石化工业区位于泉州市泉港区东北部,紧邻国家一类口岸肖厝港,是2007年9月经福建省政府批复的《福建省湄洲湾石化基地发展规划》中确定的湄洲湾石化基地先导,2007年12月被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列入第二批全国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单位,2008年4月中石化协会正式命名“中国石油化工(泉港)园区”,2009年2月被列入国家规划建设的九大炼油基地之一,2012年3月福建省正式批复园区升格为省级经济开发区。

 (3)产品方案

 项目达产后,可形成年产2万吨顺酐的生产规模,并生成蒸汽等副产品。其中,顺酐系公司生产不饱和聚酯树脂的主要原材料之一,本项目产生的顺酐将主要用于公司自用。

 2、项目建设背景

 顺丁烯二酸酐简称顺酐,又称马来酸酐,主要由苯、正丁烷或丁烯氧化而制得,是一种常见的基本有机原料,是世界上仅次于醋酐和苯酐的第三大酸酐原料,是生产不饱和聚酯树脂的重要原料之一。

 顺酐下游应用范围广泛。合成树脂工业中,顺酐可用于制造不饱和聚酯树脂、醇酸树脂等;塑料工业中可用于制造增塑剂;造纸工业用于制造纸张处理剂;涂料工业中用于制造绝缘漆、白磁漆、烘漆、清漆等;农药工业用于制造有机磷农药等;医药工业用于制造长效磺胺药;油脂工业用作脂肪、油的防腐剂;有机工业用于制造富马酸及四氢呋喃等;分析化学中用作化学试剂。

 目前,永悦科技生产所需的顺酐全部向外部采购,由于这些供应商离公司距离较远,长途运输成本较高,降低了公司现有产品的效益,为此,公司准备建设自有的顺酐生产线,用于满足公司现有不饱和聚酯树脂的生产需要。

 3、项目产能消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导产品不饱和聚酯树脂产量增速较快,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发行人不饱和聚酯树脂的产量分别为55,581.41吨、67,639.94吨和74,448.88吨,复合增长率为15.73%。近年来,为适应不饱和聚酯树产量的快速提升,公司不断投入资金扩大产能,至2016年末产能已达到10万吨,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未来三年将加大市场力度,力争保持较高的产能利用率。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1吨不饱和聚酯树脂需顺酐平均约为0.14吨,假设公司产能充分利用,则自用的顺酐数量将达到1.4万吨左右。因此,随着公司不饱和聚酯树脂产销量的逐步增长,可以消化本项目的大部分产能。

 同时,采用正丁烷法生产顺酐具有一定成本和环保优势,公司可以通过对外销售,消化除自用外的部分产能。

 4、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建设期 1 年,生产期10 年,生产期第一年负荷为80%,第二年及以后各年生产负荷均为100%,具体经济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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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研发中心项目

 1、项目概况

 (1)项目投资概算

 公司拟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一栋9层楼的研发中心,项目计划总投资额4,975.75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2,083.25万元、设备投资1,092.50万元、项目实施费用1,800.00万元。项目具体投资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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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拟建于福建泉州惠安县泉惠石化园区公司现有土地上。泉惠石化园区是福建省湄洲湾石化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炼油基地重要载体,是福建省省重点规划建设的石化产业区之一。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公司多年科研的丰富积累为本项目实施提供技术基础

 公司设立以来就十分重视新技术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工作,在多年专业生产过程中积淀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较为成熟、完整的技术体系,提高了公司满足客户需求的能力,增强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拥有专利20项,其中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16项。

 (2)公司与外部科研机构建立的良好关系,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利因素

 公司与知名高校、科研院校等进行技术合作,保证了产品技术的后续研究和新产品的开发,使研发中心研究的技术更具先进性。

 良好的产学研和技术合作资源,有利于公司与高校等建立战略性、紧密型的全面合作关系,形成人才、资源的共享与互动,实现行业领域关键技术的研发与创新。为公司积极利用外部资源、促进技术研发交流搭建了广阔平台,为本项目的有效实施奠定了技术资源基础。

 (3)公司持续的技术研发投入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支撑

 公司一直将研发能力的提升作为自身发展的重要战略,多年来持续加大研发投入。2014-2016年,公司共计投入研发费用5,945.58万元,用于支持技术研发和核心技术的引进。公司持续的研发投入,为项目的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人才储备和激励制度为本项目实施提供重要保障

 公司鼓励创新精神,建立高效的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和技术研发管理制度。公司采取科研成果技术效益与技术研发人员利益挂钩的激励机制,并为优秀人员提供项目奖励和专利奖励等,提高和激发技术人员的创新积极性。

 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通过自身的培养和探索,所形成的稳定的研发团队,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3、项目研发方向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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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拟建设统一的研发中心,包括研发实验室、材料展示厅和综合办公区等三个功能分区。新建的研发中心将成为公司统一的技术、产品研发平台,通过采购先进软件及硬件实验设施,建立实验室、分析测试室等研发场所,承担公司的产品试验、试制工作,为公司保持技术领先优势提供有力的保障,并进而为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性的支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除了公司在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之“九、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中已经提及的风险外,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摘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风险因素。

 (一)质量控制风险

 公司高度重视质量管理工作,目前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重大质量纠纷或客户投诉。但是,不排除未来可能因原料质量、操作不当、生产设备故障、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公司产品质量下降,引起质量纠纷和客户投诉,公司面临一定的质量控制风险。

 (二)地区市场相对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区域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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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上表可以看出,福建区域为公司最主要收入来源,源自福建省的销售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较高。报告期内,受发行人福建区域部分客户产能转移至广西等因素影响,发行人源自福建区域的销售收入占比呈下降趋势。发行人位于福建且毗邻广东这两个石材基地,具有区位优势,上述两个区域石材产业发展历史悠久,已形成庞大的产业集群,面临不断变化的市场形势,两个区域的石材产业亦不断进行升级以适应市场需求,其作为人造石生产重镇的地位始终未发生变化,发行人的经营环境、周边市场情况亦未发生或未将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但如果福建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将给公司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三)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和总资产的比重较高,具体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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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末,公司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98.99%、98.81%和95.34%,一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占比较小。但是如果客户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宏观经济景气程度不佳,或者公司未能有效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公司可能将面临应收账款难以收回而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四)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于2013年被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和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13年起3年内,公司享受15 %的所得税优惠税率。公司于2016年12月1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自2016年起3年内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如果国家或地方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由于其他原因导致公司不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公司将不能继续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4.02%、18.21%和17.43%。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提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全实现预期效益前,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将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收益性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围绕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包括“年产2万吨顺丁烯二酸酐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和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系对上游进行产业链延伸及研发中心建设,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但是,项目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现有技术基础和竞争优势等因素做出,公司仍面临着未来市场环境变化、管理水平与生产能力不适应等不确定因素,并可能会对项目建设进度、实际收益产生一定的影响,存在无法达到公司预期盈利水平的风险。

 其中,“年产2万吨顺丁烯二酸酐项目”所生产的顺酐产品是公司主导产品不饱和聚酯树脂的主要原材料之一,其产能消化是建立在公司不饱和聚酯树脂产销量逐步提升、现有产能充分利用的基础上,一旦不饱和聚酯树脂产销量下降、产能利用率无法达到预期,将给该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带来不利影响。

 此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提高,资产结构也将发生较大变化。根据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每年将增加较多的折旧费用。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项目不能按计划投产并产生效益,则公司经营业绩有下降的风险。

 (七)规模扩张可能引致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特别是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和总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增加,公司现有的管理架构和流程可能无法完全适应业务扩大带来的变化。公司需要对各项资源的配备和管理流程进行调整,如果公司的管理体系和资源配置的调整和人才储备不能满足资产规模扩大后对管理制度和管理团队的要求,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绩提升将可能受到一定影响。

 (八)实际控制人的控制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傅文昌家族在本次发行前合计持有公司48.611%的股份,处于相对控股地位。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实际控制人仍为傅文昌家族。

 虽然公司自设立以来未发生过实际控制人利用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并且公司也已制定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但如果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能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实际控制人利用其身份、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本公司的人事、经营决策等进行控制,可能会使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不能有效发挥作用,从而给公司经营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带来损害。

 二、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目前正在履行的、交易金额在200万元以上或未达到200万元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主要包括借款及相关担保合同、销售合同、采购合同等。

 公司无其他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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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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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文件,该等文件也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备查文件目录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及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地点

 (一)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2:00-5:00

 (二)查阅地点:

 1、发行人: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园区

 联系人:朱水宝

 联系电话:0595-87259025

 传真:0595-87269725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联系人:廖清富、杨生荣、张钦秋

 电话:0591-38281703

 传真:0591-38281707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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