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17-030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5月12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并于2017年5月1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八人,独立董事曾渝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蔡东宏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长刘悉承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且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已于2017年5月19日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需要选举产生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人选。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推举刘悉承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推举陈义弘先生、任荣波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本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为三年,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由于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且更换了部分独立董事,为了保证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调整结果如下:
(一)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董事长刘悉承
战略委员:独立董事蔡东宏 独立董事曾渝
(二)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曾渝
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长刘悉承 独立董事孟兆胜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蔡东宏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长刘悉承 独立董事曾渝
(四)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孟兆胜
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长刘悉承 独立董事蔡东宏
上述委员会人员及其构成符合有关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要求;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为三年,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作出如下决议:
1、经公司董事长刘悉承先生提名,聘任王海帆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经公司董事长刘悉承先生提名,聘任张晖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3、经公司董事长刘悉承先生提名,聘任白智全先生、王伟先生、王俊红女士、张晖女士、李学忠先生、李昕昕先生、黎刚先生、王建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林健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沙莹女士为公司研发副总工程师。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为三年,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信息披露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工作需要,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王小素女士、钟晓婷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为三年,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898-68653568 传真:0898-68656780 电子邮箱:hnhy000566@21cn.com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192号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刘悉承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实际控制人刘悉承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关联董事刘悉承先生、裘婉萍女士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具体发行条款变更的议案》
鉴于当前市场形势的变化,公司董事会根据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内容,将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发行规模及发行期限变更如下:
1、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14 亿元)。
2、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2年末和第4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本议案获得董事会批准即可实施。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刘悉承先生:汉族,1962年生,博士学历,副研究员,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1984年毕业于湖南医科大学,1984-1986年在第三军医大学任助教;1986-1989年在第三军医大学读研究生,1989-1995年在第三军医大学任讲师,1995-2004年任重庆赛诺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重庆赛诺医药研究所任副研究员。2005年至今任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重庆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上海力声特医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等。
1995年8月获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1996年获四川省中医管理局中医药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1999年获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和重庆市发明协会颁发的“有突出贡献的发明家”称号,2004年参与“人工肝支持仪项目”获重庆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
1998、1999年均获重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先进企业家称号,2000、2001、2002、2003年均获重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优秀企业家称号,2000年被重庆市老区建设促进会聘为副秘书长2001年获共青团重庆市委、重庆市委企业工委、重庆市建委、重庆市商委、重庆市外经贸委、重庆市青企协颁发的第三届“重庆市优秀青年企业家”称号,2002年被重庆市医药生物技术协会第一届理事会聘为常务理事,2003年被选举为重庆市大渡口区政协委员。2012年至今被选举为海口市人大代表。
截至目前,刘悉承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控股股东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55,355,676股,刘悉承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义弘先生:1958年生,武汉同济医科大学药学专业毕业。曾任武汉市第六制药厂原料药车间主任、助理厂长及香港百信集团深圳汉联化医药有限公司制药厂厂长。历任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总经理,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具有丰富的制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经验,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截至目前,陈义弘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36,768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任荣波先生:1966年生,硕士学历,执业药师、制药专业高级工程师。曾任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公司总经理,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总经理;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市场营销总经理。曾任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截至目前,任荣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海帆先生:1982年生,本科学历,法学专业。曾任海岸基金境内投资板块负责人,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投行部总经理等职。于2017年加入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王海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白智全先生:1966年生,高级工程师,于1989年7月毕业于华西医科大学(现四川大学)药学系药物化学专业,于2003年毕业西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班。2005年5月至今,任重庆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白智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7,656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伟先生:汉族,1968年生,硕士学历,经济师。曾任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建新北路支行副行长。2005年加入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总经理助理。现任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王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45,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俊红女士:1969年生,执业药师,制药工程高级工程师,1993年毕业于中国药科大学药物制剂专业,2002-2004年参加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药事管理方向)。1993年进入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粉针车间任技术员、技术科任科员、紫杉醇车间主任、合成原料药车间主任、冻干粉针剂车间主任、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厂长助理、副厂长,现任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王俊红女士持有公司股票6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晖女士:1971年生,大专学历,助理会计师,2003年至2008年历任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采购供应中心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等职务。现任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张晖女士持有公司股票365,372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学忠先生:1960年生,本科学历,历任江苏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园副书记、副主任。2010年加入盐城开元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任常务副总经理,2014年至今任盐城开元医药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李学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昕昕先生:汉族,1980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职员、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政策研究室职员、2010年至今历任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助理、办公室主任、董事长助理,现任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李昕昕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黎刚先生:1966年生,研究生学历。曾任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芙蓉支行行长、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高级管理经理职务,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保卫处处长,广发银行长沙分行办公室总经理 。于2015年加入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廉桥药都医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黎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建鹏先生:1971年生,大专学历,曾任烟台中策药业有限公司江浙沪等大区总监,四环医药控股集团全国营销中心总监。于2016年加入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助理。
截至目前,王建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林健女士:汉族,1969年生,中国人民大学(MBA)工商管理研究生毕业,高级会计师,高级财务管理师。1992年历任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核算科科长、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总经理助理;2010年1月至2012年4月任亚洲林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2012年4月至今任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
截至目前,林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沙莹女士:汉族,1968年生,制药专业高级工程师,毕业于中国药科大学药物制剂专业,中山大学药学院药剂研究生班毕业。曾任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车间质检员、技术科科长、开发科科长,公司副总工程师兼研发中心主任、总工程师。现任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副总工程师。
截至目前,沙莹女士持有公司股票40,456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小素女士:1981年生,本科学历。2007年6月至2012年2月曾任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2012年2月加入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王小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2011年7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钟晓婷女士:1985年生,本科学历。曾任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兼培训师,海南证监局文秘。2012年9月加入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事务主管,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钟晓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2013年3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17-031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7年5月12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会议于2017年5月19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2017年5月19日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股东代表监事周庆国先生、陈隐先生,并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曾袆华女士共同组成第九届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选举周庆国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周庆国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
周庆国先生个人简历
周庆国,男,1969年2月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会计专业。1987年7月至1999年9月,任职于四川自贡长征机床厂,先后担任长征机床财务部会计、长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厂财务科长等职,曾任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副总经理。2010年至今任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周庆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17-032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
刘悉承先生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要约收购有效期为2017年5月4日至2017年6月2日。按照本次要约收购申报程序,在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即2017年5月31日、2017年6月1日和2017年6月2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回。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海药”或“公司”)于2017年5月3日公告了《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悉承先生自2017年5月4日起要约收购海南海药133,597,926股股份。
一、要约收购基本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的收购人为刘悉承先生,收购方式为部分要约收购的方式。本次要约收购范围为除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股份外的其他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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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约收购目的
本次要约收购系海南海药实际控制人刘悉承先生长期看好上市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拟通过进一步巩固控股地位,加强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力,有效促进上市公司稳定发展,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价值及对社会公众股东的投资回报。收购人此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海南海药上市地位为目的。
三、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0个自然日,期限自2017年5月4日至2017年6月2日。在要约期限内最后3个交易日(即2017年5月31日、2017年6月1日和2017年6月2日)内,预受的要约不可撤回。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投资者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四、受要约人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收购编码:990050
2、申报价格:14.50元/股
3、申报数量限制
股东申报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股东账户中持有的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股票数量,超过部分无效。被质押、司法冻结或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部分不得申报预受要约。
4、申请预受要约
海南海药股东申请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预受数量、收购编码。要约期内(包括股票停牌期间),股东可办理有关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预受要约申报当日可以撤销。
5、预受要约股票的卖出
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票当日可以申报卖出,卖出申报未成交部分仍计入预受要约申报。非限售流通股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同一日对同一笔股份所进行的非交易委托申报,其处理的先后顺序为:质押、预受要约、转托管。
6、预受要约的确认
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登记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登记公司对确认的预受要约股份进行临时保管。经确认的预受要约股份不得进行转托管或质押。
7、收购要约变更
要约期内,如果收购要约发生变更,原预受申报不再有效,登记公司自动解除对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股东如果接受变更后的收购要约,需重新申报。
8、竞争要约
出现竞争要约时,预受要约股东就初始要约预受的股份进行再次预受之前应当撤回原预受要约。
9、司法冻结
要约期内预受要约的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证券公司将在协助执行股份冻结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申报。
10、预受要约情况公告
要约期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深交所网站上公告上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的有关情况。
11、余股处理
要约期满后,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不高于133,597,926股,则收购人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被股东预受的股份;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133,597,926股时,收购人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133,597,926股÷要约期间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
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不足一股的余股的处理将按照登记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处理。
12、要约收购资金划转
要约收购期满次一交易日,收购人将含相关税费的收购资金足额存入登记公司指定的结算备付金账户,然后通知登记公司资金交收部,将该款项由其结算备付金账户划入收购证券资金结算账户。
13、要约收购股份划转
要约期满后,收购人将向深交所法律部申请办理股份转让确认手续,并提供相关材料。深交所法律部将完成对预受股份的转让确认手续,收购人将凭深交所出具股份转让确认书到登记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14、收购结果公告
收购人将在股份过户手续完成当日向深交所公司部提交上市公司收购情况的书面报告,并于次日就收购情况作出公告。
五、受要约人撤回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撤回预受要约
股东申请撤回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期内的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撤回数量、收购编码。要约期内(包括股票停牌期间),股东可办理有关撤回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撤回预受要约申报当日可以撤销。
2、撤回预受要约情况公告
要约期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深交所网站上公告上一交易日的撤回预受要约的有关情况。
3、撤回预受要约的确认
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登记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登记公司对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解除临时保管。
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3个交易日前,预受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预受要约的手续,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预受要约股东的撤回申请解除对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4、出现竞争要约时,预受要约股东就初始要约预受的股份进行再次预受之前应当撤回原预受要约。
5、要约收购期间预受要约的流通股被质押、司法冻结或设定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证券公司在协助执行股份被设定其他权利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申报。
6、本次要约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即2017年5月31日、2017年6月1日和2017年6月2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回。
六、预受要约的情况
截至2017年5月19日,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合计6,224,994股。
七、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情况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详情,应阅读本公司于2017年5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编号:2017-033
债券代码:112092 债券简称:12海药债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2海药债”2017年跟踪信用评级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规定,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委托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元公司”)对本公司于2012年6月14日公开发行的5亿元2012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2海药债”,债券代码“112092”)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鹏元公司出具了《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2017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维持本次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维持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维持评级展望为稳定。
投资者欲全面了解本次信用评级报告的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2017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