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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5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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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整改进展
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93 证券简称:*ST华泽 公告编号:2017-050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整改进展

 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1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被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瑞华审字【2016】 61010033 号),且该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本公司关联方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占用本公司资金;经本公司自查,截至2015 年 12 月31 日的余额为 1,497,483,402.60 元,该占用未履行内部审批程序也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16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9)。

 2016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公告》(公告编号2016-045号),2016年5月5日、5月12日、5月19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16-052,2016-056,2016-068)。公司于2016年5月26日、2016年6月3日、2016年6月14日、2016年6月21日、2016年6月28日、2016年7月5日、2016年7月13日、2016年7月20日、2016年7月27日、2016年8月3日、2016年8月10日、2016年8月17日、2016年8月24日、2016年8月31日、2016年9月7日、2016年9月14日、2016年9月21日、2016年9月28日、2016年10月12日、2016年10月19日、2016年10月26日、2016年11月2日、2016年11月9日、2016年11月16日、2016年11月23日、2016年11月30日、2016年12月7日、2016年12月14日、2016年12月21日、2016年12月28日、2017年1月4日、2017年1月11日、2017年1月18日、2017年1月26日、2017年2月8日、2017年2月15日、2017年2月22日、2017年3月1日、2017年3月8日、2017年3月15日、2017年3月22日、2017年3月29日、2017年4月6日、2017年4月13日、2017年4月20日、2017年4月26日、2017年5月6日披露了《关于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整改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6,2016-088,2016-096,2016-104,2016-114,2016-118,2016-124,2016-127,2016-128,2016-130,2016-131,2016-133,2016-135,2016-140,2016-144,2016-145,2016-148,2016-154,2016-158,2016-162,2016-165,2016-169,2016-173,2016-177,2016-179,2016-180,2016-182,2016-183,2016-184,2016-186,2017-001,2017-003,2017-006,2017-011,2017-013,2017-016,2017-017,2017-021,2017-023,2017-026,2017-028,2017-031,2017-032,2017-034,2017-037,2017-041,2017-048)。

 截止本公告日,完成了王涛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广西华汇新材料有限公司40%股权、陕西华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陕西太白山旅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90%股权质押工作,质押权人为: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质押为关联方资金占用还款提供担保。公司控股股东表示,其正在就上述资产与相关方拟定资产出售、土地出让等框架协议及后续谈判工作。

 2016年5月2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王辉、王涛递交的深圳中融丝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致王辉女士、王涛先生的《通知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28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递交的<通知函>的公告》。

 2016年6月8日,公司收到深圳中融丝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主导解决ST华泽有关问题的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14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深圳中融丝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主导解决ST华泽有关问题的函的公告》。

 2016年6月20日,公司收到深圳中融丝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组的工作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22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深圳中融丝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组的工作计划>的公告》。

 2016年6月28日,公司收到深圳中融丝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王辉、王涛签署的《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29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深圳中融丝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王辉、王涛<合作协议>的公告》。

 2016年7月2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华泽”)收到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网银转款,金额465.5万元。此款项专项用于支持公司孙公司平安鑫海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生产运营,确保生产平稳运行。待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数额最终确定后,该款项作为日后冲抵大股东归还占用资金的备抵款项。此外,近日经核查相关记账凭证、原始凭证,自2016 年4月起至2016年6月,陕西华泽陆续收到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汇款合计金额555.89万元。因此,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计收到关联方偿还资金合计约1,021.39万元。公司将继续做好大股东资金占用事项的督促工作和披露工作。

 2016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请求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展期偿还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31日披露的《关于收到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请求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展期偿还>的公告》。

 2017年2月13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申请变更承诺还款期限的议案》,该议案未获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14日披露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000693 证券简称:*ST华泽 公告编号:2017-051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监管问询函(川证监公司[2017]20号)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问询函》(川证监公司【2017】20号),主要内容及回复如下:

 问题一、针对资金占用问题,此前你公司已采取过哪些措施推动占用方偿还资金;广西华汇新材料有限公司40%股权等担保资产是否足额担保应偿还款项,若无法足额担保,你公司是否考虑要求占用方提供其他担保财产。

 公司回复:

 1)截止目前,公司所采取的措施:

 ①完成了王涛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广西华汇新材料有限公司40%股权、陕西华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陕西太白山旅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90%股权质押工作,质押权人为: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质押为关联方资金占用还款提供担保。

 ②公司于2016年7月12日向王辉、王涛、王应虎及星王集团送达了《关于督促解决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问题的函》,要求大股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尽快落实归还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事宜,并定期向公司董事会汇报该项工作进展情况,截至目前,总计收到关联方偿还资金合计约1,021.39万元。

 ③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6 年 7 月1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6 日将全部会议材料以专人、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给全体监事。至 2016 年 7 月 11 日下午 15:00 时,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传回表决票。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关联方占用资金进行专项审计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监事会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关联方占用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由审计机构对资金占用事项进行专项审计确认,有助于推动占用方偿还资金。

 截至目前,由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计的时间截点为2015年12月31日,有关2016年关联方资金占用未纳入审核范围,公司2016年财报已委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确保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完整性和连续性,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提出终止关联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

 ④2016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请求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展期偿还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31日披露的《关于收到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请求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展期偿还>的公告》。 2017年2月13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申请变更承诺还款期限的议案》,该议案未获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14日披露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15 日向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王涛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应虎发送《关于对深交所【2017】第 23 号关注函涉及问题进行问询的函》,公司督促控股股东,充分说明保证承诺实际履行的履约保障措施以及超期未履行承诺的具体补偿措施等,要求其回复。2017年 2 月 17 日,公司收到王涛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应虎的书面回复,回复内容如下:“1、尊重公司股东大会对《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申请变更承诺还款期限的议案》的审议结果。 2、截至目前,以通过设立相关产业基金的方式筹集资金归还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工作仍在紧锣密鼓的推进当中。本人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归还占用相关方案的工作目标,落实责任人,会同并督促各方共同落实方案,并对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向上市公司进行沟通,争取早日归还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3、本人曾承诺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归还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现还款期限已过,本人同意在继续承担因占用公司资金而产生的各项财务费用和正常应支付利息以外,按每日万分之五向公司支付罚息,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计算至相关占用归还完毕止。“详细请参考《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交所关注函 23 号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5。以上每日的罚息事项,是应董事会的要求,相关关联方做出的承诺,需经相关审计机构及法律机构完善相关意见后,报股东大会审核通过。

 ⑤2017 年 4 月 19 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涛、王应虎《关于清欠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措施的说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人通过采取“主导成立新材料产业基金、处置土地和矿山资源合作变现措施保证清占资金”等多种方案解决占用问题。

 ⑥公司将继续做好大股东资金占用事项的督促工作和披露工作。

 2)由于以上担保财产未进行有效评估,暂无法确认是否足额担保。但根据资金占用关联方提供的资料,和公司核查相关的工商资料测算,广西华汇新材料有限公司2016年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7亿,40%股权对应的价值约2.8亿;陕西太白山旅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有土地515亩,按目前每亩150万估算,90%股权对应价值为515*150*90%约等于7亿元,上述股权质押为关联方资金占用还款提供担保,担保资产合计9.8亿元,覆盖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6年年报中所确认的关联方资金占用额97,922.60 万元。审计机构会就关联方资金占用继续做专项审计,若发生担保资产无法足额担保最终审计的关联方资金占用额的情况,我公司会立即要求占用方提供其他担保财产以补足。

 问题二、针对业绩补偿承诺履行问题,此前你公司已采取过哪些措施推动王涛、王辉补偿股份。

 公司回复:

 针对业绩补偿承诺履行问题,此前我公司已采取过如下措施推动王涛、王辉补偿股份:

 1)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6月25日以传真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4年6月20日将全部会议材料以专人、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给全体董事;至2014年6月25日下午17:00时,公司董事会三位人员传回表决票,关联董事王应虎、王辉、王涛回避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审议通过《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未完成2013年度业绩涉及补偿事宜的方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应虎、王辉、王涛回避表决)经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25日召开的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王辉、王涛应补偿的股份数量为 45,219,258 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协议约定,对王辉、王涛持有公司 45,219,258 股的股票及时办理划转到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所设立的专门账户存放并锁定,该部分被锁定的股份不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在盈利补偿承诺期限届满后,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规定执行。

 2)公司自201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已就开设董事会专门账户事项开展前期准备工作。经确认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目前不具备立即开设专门账户的条件,具体原因请参阅“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四川证监局【2016】59号函回复的公告”。

 问题三、根据资金占用清偿、业绩补偿承诺履行的后续进展,你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将采取何种措施督促占用方偿还占用资金,督促王涛和王辉履行业绩补偿承诺,是否将采取法律途径以维护公司及中小投资者权益,请说明具体安排。

 公司回复:

 就资金占用清偿、业绩补偿承诺履行的后续进展,董事会、监事会拟采取何种措施督促,各董事、监事发表如下意见:

 董事长王应虎:关于清占问题按照会计审计意见督促落实,并征求律师拿出意见执行。关于利润业绩补偿按照审计的确认后的结果可依法执行。

 董事夏清海:本人要求董事会,监事会立即采取司法措施,通过法律途径尽快起诉大股东偿还占用资金,起诉王涛合王辉履行业绩补偿承诺。

 董事刘腾:我要求公司立即(10日内)完成司法起诉工作,向法院起诉要求归还占款。如若涉嫌其他司法问题线索的立即向有权机关反映。

 独立董事王满仓:关于清占大股东资金占用问题:由于第三方审计报告仍未有完全结果,故建议董事会、监事会督促大股东对已确认的九亿多资金(人民币)在规定时期内偿还,同时要求大股东拿出切实可行方案。其余占用资金待专项审计报告出来后,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清偿。如果大股东还不能偿还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关于利润业绩补偿问题:应按照专项审计确认的结果,依法执行。

 独立董事李秉祥:鉴于到目前为止,上市公司关于大股东资金占用问题的第三方审计报告仍未有最终结果,建议董事会督促大股东在规定时间内对内部审计已明晰的部分资金占用(约九亿多元)先行清偿,待专项审计结果出来后,要求偿还剩余部分的资金占用。逾期后董事会立即制定包括司法起诉等在内各种措施督促清偿。关于利润业绩补偿应按照审计确认的结果,依法执行。

 独立董事张莹:鉴于以往有关措施对于解决资金占用和业绩补偿的效果并不理想,为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人希望公司董事会尽快采取司法诉讼的方式,以督促大股东偿还资金占用和履行业绩补偿承诺。

 监事朱小卫:关于督促占用方偿还资金占用及督促王涛和王辉履行利润承诺一事,1、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加快审计进度,尽快查清资金占用的具体金额及利润承诺期限内具体的利润实现情况。2、同时请华泽经营团队安排专人督促占用方先行偿还部分占用资金及督促王辉王涛解除名下股票的质押查封,必要情况下采取法律途径进行解决。3、对目前查封该股票的诉讼案件请华泽公司委托专业律师进行介入,确保应补偿股份不被其他债权人拍卖变卖。4、请华泽公司尽快协调中登公司开立董事会帐户以便该股票能进行过户登记时尽快登记在董事会名下进行锁定。

 监事杨源新:要求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要求公司采取司法途径起诉资金占用方归还资金,起诉王涛和王辉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以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如果公司困难,经营班子要克服困难,将此项工作放在第一位。

 监事孙军平:关于资金占用清偿问题,按照审计意见督促落实,建议监事会征求律师意见并决议实施。关于业绩补偿问题,可依审计结果依法执行。

 问题四、王涛、王辉股票涉诉情况及具体进展;涉诉事项对资金占用偿还、业绩承诺补偿的影响,若涉诉股票被司法执行,你公司拟采取何种措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回复:

 经向王涛、王辉本人询问,王辉、王涛分别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快递方式送达的传票(FGA 0422067、FGA 0422068、FGA 0422070、FGA0422075、FGA 0422078、FGA 0422079)以及上述三位股权质押债权人向法院提交的实现担保物权之申请书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法院传票要求王辉、王涛于2017年3月17日以及2017年3月23日前往法院就各股权质押债权人实现担保物权之申请分别履行听证程序。听证程序已经履行完毕,目前没有新的进展。若有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王辉、王涛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被冻结具体事项请参见《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2。

 经查,截至目前王涛、王辉涉诉事项:1)山东黄河三角洲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王辉、王应虎保证合同纠纷案,涉诉金额3500万,公司已于 2016 年 6 月 8 日披露了《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6-092)。2)王世捷诉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王涛、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借贷纠纷案,涉诉金额1100万。3)张鹏程诉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王涛、王辉借贷纠纷案,涉诉金额1700万。4)张鹏程诉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王涛、王辉借贷纠纷案,涉诉金额2000万。

 由于资金占用方对资金占用的清偿方案并不涉及出售股份等事宜,也不涉及其它涉诉事项,因此王辉、王涛股票涉诉、其它涉诉事项等对资金占用的清偿不构成实质影响。王辉、王涛股票涉诉会对以股份补偿的方式来履行业绩承诺补偿构成障碍。公司拟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司法手段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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